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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以下政策:一是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20万元、由专项资金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二是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 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三是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 1年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