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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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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核查方案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9-15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及群众,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文2021〕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相关惠农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豫农财201937号)《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的通知豫农机文〔2020〕44号和《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21〕48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制定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核查方案

一、成立专班,明确分工

在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农机局成立农机购置补贴核查专班

  长:田继平

副组长:任晓峰  马军锋    

  员:徐雅博  黄秋利  李琳斐  闫豆豆

二、核查人员组成

由市农机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核查组,分组对指定补贴机具进行入户核查。

三、核查时间

根据农机补贴实施情况,分批次分阶段对补贴机具进行核查。

四、核查范围

1.对补贴额1000元以内的在办理补贴时已进行现场核验的,不再进行二次核实。

2.对拖拉机、收获机械,补贴额两万(含)以上的机具,安装类、设施类及成套设施设备,进行重点入户核实。

3.对剩余机具以不低于阶段办理总数的10%进行核查。

五、核查原则

做到见人见机见票。

六、核查方法

核查组成员要深入到购机户家中、机具放置现场或作业现场核实补贴机具,要真正见到补贴机具。在核查补贴机具时,按照核实表的具体内容与机具进行逐项对照,如全部符合,则该机具核实通过,由被核实方签字按手印(合作组织需加盖公章),核实成员与被核实人机具人机合照。核实不通过,由核实人在备注栏说明原因,上报领导小组,取消或暂缓补贴资格

七、核查要求

核查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树立为民服务意识,严守工作纪律,准确核实信息,达到核查目的。严禁弄虚作假欺报瞒报,如有发现,严肃处理。对核查中出现的问题或不能把握的要及时进行反馈和上报。核查结束后,由核查组成员在核查表上签字,存档备查。

八、核查情况公示

对阶段性办理完毕并核实无异议的补贴机具将补贴对象通过政府网站、民生监督平台等渠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之后将补贴资料汇总报送至市财政局进行结算。

 

汝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核查方案.pdf


 

 

20239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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