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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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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通知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23-07-26 浏览次数:

  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陆续开展,请大家认真阅读本通知,按要求准备资料到指点办理点进行贷款办理。

    一、贷款性质和范围

    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河南省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含预科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承办。

    二、贷款政策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汝州市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共同借款人和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履行还款义务。

3)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4)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汝州市

7)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8)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互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3.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原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4.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

 5.贷款还本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年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6.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即LPR5Y减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7.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应及时向汝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经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汝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由汝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三、工作安排

1、办理地址、时间

汝州市广成小学、汝州市第一高级中学、汝州市第二高级中学、汝州市第三高级中学、汝州市实验中学。

2、各办理点的受理业务范围

1)汝州市广成小学办理点业务范围是续贷、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学历变更、还款业务及未预申请的外地就读高中毕业生首贷业务。办理时间:7月21日—8月18日(暂定)

2)汝州市第一高级中学汝州市第二高级中学汝州市实验中学办理点的业务范围是本校2023年大学新生的贷款业务;汝州市第三高级中学办理点受理对象是汝州市第三高级中学、汝州市第四高级中学、汝州市第五高级中学、汝州市万基高中、汝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汝州市职业中专、平顶山市中医药学校、平顶山外国语学校、已通过预申请的外地就读高中毕业生2023年大学新生贷款业务。办理时间:8月1日—9月5日。

3.首贷学生办理流程

借款学生先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按照本公众号发布的“学生在线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注册,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提交贷款申请,按照网页提示内容准备相关材料,到指定办理点进行办理,首次贷款学生必须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现场进行贷款办理相关事宜。

4、各类学生贷款准备资料及相关事宜

1.现场办理续贷学生需提供材料: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本人身份证;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建议续贷学生远程办理续贷业务。

2.大学新生贷款需提供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3)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

未进行预申请的大学新生按照先预申请后办理贷款的工作办法进行。

3.未预申请的外地就读高中毕业生首贷提供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3)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

4)《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申请表》(学生在线系统中可导出)

如借款学生和家长未在汝州居住,还需要填写提交《汝籍在外居住学生联系人登记表》(附件1)

4.在校大学生(包含研究生、硕博连读)首贷需提供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3)学生证原件,或者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4)《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申请表》;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

 三、注意事项

 1.《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的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已发送至学生班级微信群,请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每一步提示进行资料填写,保证输入信息与实际情况相一致,要注意:  

①贷款金额必须是100的整数倍

家庭住址一定要详细到门牌号

③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电话号码不能重复

④第三联系人不能填写本人、父母及共同借款人的信息,可以填写亲朋、邻居或村委会等熟悉你的人员信息,联系人与贷款业务无关联,目的是当出现因贷款事宜无法直接联系到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时,可以联系此人,以备了解、通知信息;

 3.妥善保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陆密码,每年至少登陆两次;

 4.办理学生必须加入“汝州市生源贷款QQ群”,入群需实名认证,更改备注名:学生姓名+户籍所在地,如不实名备注的学生,将会移出群,并取消贷款资格;

 5.贷款办理后,请在3个工作日后,扫描《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面的二维码绑定平安银行,后期贷款办理进度、贷款发放、还款等业务都可以通过平安银行手机APP查询办理。

 6.《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开学一定要交至高校负责老师处,录入贷款回执码,合同才能生效,10月10前不录入回执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7.贷款学生要认真阅读《申请指南》、《还款指南》、《贷款合同》等资料并妥善保存。

 8.咨询电话:国家开发银行客服电话:95593;平安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电话:95511-3。

四、各办理点咨询电话及时间

广成小学:0375-6860019;一高:0375—7230652;二高:0375-6053216;三高:0375-6896979;实验高中办理点:375-3338169,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服务热线:95593

平安银行客服电话:95511-3

汝州市学生在线信息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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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汝籍在外居住学生联系人登记表

联系人姓名

与借款学生关系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详细家庭住址










我叫            身份证号                     

本人承诺:所填电话地址信息真实有效,能准确及时联系上。如果联系人信息发生变化,要第一时间修改上报。 如有隐瞒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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