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中国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平顶山市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中心
地址:汝州市丹阳中路268号 邮编:467599
网站标识码:4104820001 豫公网安备 41910302000101号 豫ICP备12009804号-1
9月5日晚七点左右,在汝河大桥中段附近,有一年轻女子在桥边翻过河边栅栏企图轻生,当时女子的半个身体已经跨入河中,随时都有可能完全沉入水里。
千钧一发之际,汝州第一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院脑病中心二病区医疗组实习生平士琳与检验科实习生何怡宁恰好夜骑路过,在发现有人轻生后平士琳第一时间跳下自行车,跑过去隔着栅栏试图去拉轻生女子,在牢牢抓住女子手臂后又大声呼喊同行的何怡宁,让她立刻报警并告知事发的具体位置。
当时轻生女子求死信念大,挣扎的十分剧烈,加之隔着栅栏,给救援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平士琳和何怡宁担心只靠他们两个无法将女子拉上来,便开始大声呼喊周围人来帮忙,正巧当时来河边散步的人比较多,很快就闻声赶来了几个热心路人,在大家齐心协力下将轻生女子救了上来,并等警察到达现场接管轻生女子后,平士琳和何怡宁才放心离开。
对于这一次的事迹,脑病中心二病区护士长夸赞到:“这像是平士琳会做出来的事,他在日常工作中就勤勤恳恳,稳重细心,责任心还很强,而且对待患者尽心尽力、热情服务,赢得了不少患者家属和同事的认可。”
谈起救助轻生女子的事,这两位脸上仍有稚气的男孩和女孩说道:“那种时刻根本来不及多想,只知道那是一条人命,而我们作为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使命。”
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新时代唱响主旋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汝州市第一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院作为汝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定点救治医院,始终不忘救死扶伤初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弘扬见义勇为的大爱精神,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向上向善的良好院风,全力推进我市见义勇为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