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宏康馨农业有限公司案件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1-03 浏览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中宏康馨农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82597647770N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汝州市产业集聚区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汝农(屠宰)罚〔20231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李世杰 16041019126赵亚光 16041019093

违法事实

屠宰生猪不遵守国家规定的消毒技术规范一案

主要证据材料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和现场照片(4张);当事人工商营业执照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复印件各1份;询问笔录1份;《生猪屠宰厂(场)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

处罚依据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32条第一款

适用裁量标准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法制审核情况

已审核

集体讨论情况

讨论

处罚内容

1.罚款伍仟元;

2.对该公司生猪屠宰负责人徐自浩处罚款贰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27

行政处罚机关

汝州市农业农村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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