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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2410482MA484PFR8A |
法定代表人 | |
地址 | 汝州市小屯镇魏楼村村委会西北300米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汝农(兽药)罚(2023)1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贾清涛 16041019091,郭延俭 16041019123 |
违法事实 | 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 |
主要证据材料 | 证据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和现场照片(3张)、当事人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询问笔录1份 |
处罚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56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兽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
法制审核情况 | 已审核 |
集体讨论情况 | 已讨论 |
处罚内容 | 罚款1005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2.20 |
行政处罚机关 | 汝州市农业农村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