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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2410482MA45TKGQ6E |
法定代表人 | |
地址 | 汝州市小屯镇大陈村汝河南1000米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汝农(兽药)罚(2024)1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贾清涛 16041019091,翟光明 16041019100 |
违法事实 | 销售不合格鸡蛋 |
主要证据材料 | 案件移送函、现场照片(3张)、当事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1份 |
处罚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63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
法制审核情况 | 已审核 |
集体讨论情况 | 已讨论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966元,2.处罚人民币3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12 |
行政处罚机关 | 汝州市农业农村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