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富鑫源牧业有限公司案件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5-17 浏览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富鑫源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823449201189

法定代表人

张甲立

地址

汝州市温泉镇丁庄村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汝农(动防)罚[2024]1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陈向利 16041019120

张贵超 16041019087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报告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

主要证据材料

证据一:当事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据二:询问笔录现场照片(2张);证据三:询问笔录1份。

处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八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版)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法制审核情况

已审核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4.16

行政处罚机关

汝州市农业农村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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