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金色田园植保专业合作社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7-04 浏览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汝州市金色田园植保专业合作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3410482555705493B

法定代表人

陈某某

地址

汝州市煤山办事处司东村(洛界公路边)

行政处罚种类

1.责令停止经营;2.罚款伍仟元人民币(5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汝农(农药)罚[2024]2号

行政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刘民杰  16041019127

侯志磊  16041019132

违法事实

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主要证据材料

证据一: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据二法定代表人询问笔录4份,证据三:现场勘验笔录1份,证据四:现场检查照片4张,证据五:现场检查视频1份,证据六:汝州市监督管理局提供农专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1份,证据七:《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查询信息表1份。

 

处罚依据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版)》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

法制审核情况

已审核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经营;2.罚款伍仟元人民币(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5.29

行政处罚机关

汝州市农业农村局

备注

汝州市金色田园植保专业合作社,已停止经营农药,于2024年6月13日将罚款伍仟元人民币(5000元),交至汝州市农商银行财政专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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