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豇豆农药残留超标案件通报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9-23 浏览次数:

汝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的工作要求,2024年是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的第二年,针对当前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我们采取超常规的治理措施,强力推动豇豆种植方式转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决遏制豇豆种植过程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残留超标行为于近期查处起豇豆常规农药残留超标案件,现予通报

2024年6月27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2024年豇豆农药残留监督抽查工作,在汝州市纸坊镇中山寨村林某某种植的豇豆田进行抽样检查。检验结果显示,当事人种植的豇豆灭蝇胺残留量为0.57mg/kg,标准指标值为0.5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8月2日我单位对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豇豆一案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2024年5月底种植豇豆0.2亩,由于使用灭蝇胺不规范导致豇豆农残超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14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汝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积极选购带承诺达标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遇到农业企业、合作社生产的产品未带证上市,或发现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兽药、停用农兽药和滥用农业投入品行为请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及时提交问题线索,拨打03756862937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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