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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各乡镇街道负责选定固定的鲜食农产品(水果、蔬菜、红薯等)市内调运主体,鲜食农产品主产区的乡镇街道可以推荐3—5个主体,非主产区的乡镇街道可以推荐1—3个主体,汇总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备,签订责任承诺书后,领取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印制的鲜食农产品调运专用车辆通行证,一车一证。
2.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必须使用低风险村(社区)的货运车辆及人员,并提供司乘人员绿色行程卡、绿色健康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持证车辆仅限在我市低风险地区通行。主要用于由各乡镇街道鲜食农产品调运主体向市区农贸市场、商超点对点通行。禁止运输鲜食农产品以外的其他物资。
4.鲜食农产品市内流通要做好全程消杀工作。乡镇街道负责监督指导鲜食农产品从收获、收购到装车完毕阶段的疫情防控和消杀工作。调运主体到达农贸市场、商超后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卸货后原路线返回,不得逗留。
5.每个乡镇街道确定一名联络员,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鲜食农产品调运工作。
6.鲜食农产品市内调运主体需提前1天填写鲜食农产品运输信息登记表,并向乡镇街道及市农业农村局报备,报备时间截至每天下午17时。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 陈彦格15036886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