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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始终贯彻“立德树人、遵循规律,五育并举,温情教育”的办学宗旨,在教学中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于违纪学生的处理,根据学生违纪实际情况,以“关心厚爱、温情教育”的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宽容心态,给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促进学生不断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汝州一高学生违纪纠错机制。
学生采用积分制管理,每位学生原始积分是20分,积分清0给予勒令退学处理,同时学生发展中心每月通过组织劳动教育、志愿服务等形式给学生加相应积分,给学生改过的机会,具体如下:
1、对于违反八项禁令给予留校察看的学生扣除个人积分10分。
2、能够积极参加并高标准完成学生发展中心安排的励志纠错活动加3分。
3、励志纠错活动学生发展中心会在“学生发展中心服务群”和“22--23学年全体班主任群”里面发通知,由班主任老师负责告知学生,集中统一在学生发展中心开会布置具体励志纠错内容,执行任务当中学生发展中心会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发现未按时到位,态度不认真者,直接取消本次励志纠错活动。
4、励志纠错活动每学期最多参加2次,多于2次不给予加分。
5、励志活动加分生效时间为一年,一年内无第二次违纪加分生效,一年内出现第二次违纪,励志活动加分不生效,也就是说一年内连续违反两次八项禁令直接勒令退学。
6、对再次违纪的学生,积分在原来基础上继续执行。
7、每学期期末成绩和本学期期中成绩相比名次在全年级进步,高一B、C、D部进步380名、高二高三理科进步340名、高二高三文科进步120名、敬之高一进步130名、敬之高二高三理科进步90名、敬之高二高三文科进步55名、复读部理科进步100名、复读部文科进步40名,学生拿上两次成绩表,班主任开具证明签字一起到学生发展中心登记,给予加2分。
8、对于违纪的学生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思想教育会议。
班主任老师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谨慎的态度重视违纪励志纠错工作,每次励志纠错活动一定要给学生传达到位,给学生一次通过身体力行的活动给自己改正错误的机会,从而达到教育学生调动学生积极向上的内驱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