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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批复:汝州市中心城区N-05-12-02、05、09、11和N-05-14-02、03地块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批复(汝政文[2022]88号)
二、主要内容:
(一)项目位置:朝阳中路以南,云禅大道以东,广成东路以北,龙山大道以西。
(二)用地面积:规划区域调整用地总面积为54538.04平方米(约合81.8亩)
(三)调整内容:将N-05-12-02、05、09、11和N-05-14-02、03六个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B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调整为居住用地后指标为:各地块容积率:1.0≤容积率≤1.2-1.9,建筑高度≤24米,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四)附图: 1、区位图
2、调整前后对比图
三、公示期限: 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1月8日(30个工作日)
四、附加说明: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可登陆汝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zhou.gov.cn) 查询公示有关内容,也可到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楼(地点:汝州市云禅大道与丹阳路交叉口南100米)查阅公示有关内容,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0375- -686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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