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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批复: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汝州市中心城区O-05-04-03地块指标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的批复(汝政文〔2021〕11号)
二、主要内容:
(一)用地位置:向阳路以南,规划二路以北,望嵩北路以东,建兴街以西。
(二)调整内容:
O-05-04-03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
1. 调整前用地指标:03地块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8%,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绿地率不小于30%;
2. 调整后建议用地指标:03地块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8%,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绿地率不小于30%。
(三)附图:1、区位图
2、调整前后对比图
三、公示期限: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3月23日(30个工作日)
四、附加说明:查询详细内容,请到汝州市规划展示馆查询。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可登陆汝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zhou.gov.cn)查询公示有关内容,也可到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楼(地点:汝州市丹阳东路与云禅大道交叉口西南侧)查阅公示有关内容,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5—668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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