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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中心城区O-05-04-03地块指标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批后公示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1-02-05 浏览次数:

一、政府批复: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汝州市中心城区O-05-04-03地块指标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的批复(汝政文〔2021〕11号)  

二、主要内容:

(一)用地位置:向阳路以南,规划二路以北,望嵩北路以东,建兴街以西。

(二)调整内容:  

O-05-04-03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

1. 调整前用地指标:03地块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8%,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绿地率不小于30%;

2. 调整后建议用地指标:03地块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8%,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绿地率不小于30%。

(三)附图:1、区位图               

2、调整前后对比图

三、公示期限: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3月23日(30个工作日)

四、附加说明:查询详细内容,请到汝州市规划展示馆查询。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可登陆汝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zhou.gov.cn)查询公示有关内容,也可到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楼(地点:汝州市丹阳东路与云禅大道交叉口西南侧)查阅公示有关内容,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5—6688882  

电子邮箱:rzghbzk@126.com  邮编:467599       

地址: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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