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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zsslj-00000-2023-00002
  • 发布日期
  •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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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马庙水库、涧山口水库、安沟水库、 滕口水库管理范围的公告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3-12-1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明确水库管理范围,明晰水库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以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所划定的4个水库基本情况如下表:

序号

水库名称

所在乡镇

设计总库容

(万m3)

等级

划定管理范围面积(亩)

1

马庙水库

骑岭乡

1705

中型

1682.30

2

涧山口水库

温泉镇

4028.76

中型

3070.04

3

安沟水库

焦村镇

米庙镇

1530.27

中型

1288.25

4

滕口水库

蟒川镇

786

小(一)型

961.93

二、划界标准

按照《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446-2019)水库管理范围划界标准。

1)库区:7.1款规定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包括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土地征用线应符合SL 290规定。

2)大坝:7.2款规定水库大坝管理范围从坡脚线以外计起;大型水库上游外扩150m~200m,下游外扩200m~300m,左右岸外扩100m~300m;中型水库上游外扩100m~150m,下游外扩150m~200m,左右岸外扩100m~250m;小型水库上游外扩50m~100m,下游外扩50m~150m,左右岸外扩50m~250m。

3)溢洪道及其他建筑物:7.3款规定与水库坝体分离的溢洪道,管理范围由工程两侧轮廓线或开挖线外延50m~200m,消力池以下100m~300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由工程两侧轮廓线或开挖线外延30m~50m。

 

附件:马庙水库、涧山口水库、安沟水库、滕口水库管理范围线公示图.zip

 

注:1.为与后期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生态红线划定、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划界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适当调整。

       2.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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