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6-02-10 浏览次数: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分享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国办发〔202523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人生价值、走向共同富裕的关键途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残疾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残疾人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李强总理在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强化对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也要求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就业促进机制,发挥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就业作用。20256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对持续增强残疾人就业作出系统性、延续性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省残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23个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我省《实施方案》,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政府共同执行。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巩固拓展一期三年行动成效,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质量,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利。

(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明确省级、地市级编制50人及以上的机关和编制63人及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7年底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提出残疾人专招岗位应放宽开考比例、年龄、户籍等限制性要求,确保岗位有效供给;机关、事业单位专项招录残疾人时,在坚持具备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前提下,不得额外增设对残疾人类别、等级的限制要求明确。

(二)实施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强化责任意识,要求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有企业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安排专人参加雇主培训,并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增强透明度与约束力,明确要求企业编制社会责任报告时,须定期向社会公布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情况。

(三)实施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行动。为新增行动,首次将平台企业助残就业情况纳入履行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指标;在便民服务网店预留岗位方面,明确商铺、摊位、自动售卖机、早餐点、快递驿站等便民服务网点要预留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出建设不少于30个省级“美丽工坊”、50个省级残疾人就业帮扶项目,打造残疾人文创项目、残疾人“励志主播”等残疾人就业品牌。

(四)实施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行动。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提出量化任务,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无偿提供运营场所;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对在辅助性就业机构中托养符合补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补贴。

(五)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和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完善残疾人大学生“一人一策”“一人一档”帮扶机制,开展信息共享、职业技能及创业培训、专场招聘会、求职补贴等就业服务;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超过6个月的,当年按全年计入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人数。

(六)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范围从传统的种养殖、农产品加工,扩展覆盖至电商、直播带货、乡村休闲旅游等新形态就业技能;持续开展金融助残服务,加大对安排、带动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的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的扶持力度;明确在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中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家庭特殊情况,对无劳动力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重点帮扶。

(七)实施盲人就业帮扶行动。提出建设河南省按摩医院,集中安排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发挥区域示范中心作用;支持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发展,打造河南盲人按摩人才培育品牌;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从业,扶持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明确提出支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连锁化、品牌化、多样化经营,促进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八)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规定用人单位连续三年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须至少参加一次雇主培训,对有安排残疾人就业潜力的用人单位至少开展一次走访拓岗,进一步明确完善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系统,加强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建设,集中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月”活动,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等内容。

(九)实施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行动。提出扩大职业教育供给,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以提升其就业核心竞争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全省每年培训残疾人2万人(次),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着眼于残疾人高质量充分就业,提出加强残疾人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加大对非遗传承技能残疾人的培训力度,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展示交流活动等具体措施。

(十)实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保障行动。规范年审要求,明确除国家文件规定外,不得擅自增设户籍等额外的限制条件。要求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纠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各级残联定期抽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相关机构,及时对侵权机构提出整改要求。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五大特点:

一是着眼“高质量”,继续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因国有、民营企业同为营利性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有一致性要求,合为一项实施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

二是着眼“充分”,新增实施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行动和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行动,兜底就业相对困难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三是着眼“重点群体”,分别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农村残疾人、盲人就业帮扶行动。

四是着眼“完善就业服务”,继续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和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五是着眼“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新增实施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提升行动。

此外,《实施方案》还对政策落实、资金保障、责任分工、信息保障、监督落实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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