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汝州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为便于理解掌握《汝州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内容,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合理有效引导住房消费,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及时更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根据国办发〔2005〕26号和豫地税函〔2005〕102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汝州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
二、编制过程
市住建局于2022年牵头拟定了《汝州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征求意见稿)》,经过近半年的充分酝酿、精心研究和不断完善,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汝州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征求意见会,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在研究吸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修改完善,形成终稿。该《标准》于2023年3月经九届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经市法制办审查,该文件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适格、依据明确,职权行使正当,程序符合规定,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于2023年3月31日由市政府副市长郑华永签发后正式印发。
三、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豫地税函【2005】102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平政办【2021】16号)
四、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正确认识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对于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目标
做好供需双向调节,遏制投机性炒房,控制投资性购房,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促进住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六、主要内容
《汝州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主要包含符合条件、交易价格等两个章节。
一是汝州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标准: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二是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科学合理测算住房平均成交价格,并及时传递给同级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根据税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我市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政策咨询电话:0375-6693615
3.解读人:赵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