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意向2024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参与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面向全市征集家装经营和装修建材销售的企业报名,确保我市2024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工作在全省统一安排下有序开展。
据了解,该《通知》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家装以旧换新工作部署,现面向全市范围公开征集2024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意向参与企业,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7:00前。
据介绍,本次征集的对象主要面向以下两类企业:(一)家装经营企业;(二)装修建材销售企业。参与企业需提交申报材料:1.2024平顶山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参与企业申请表。2.2024平顶山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参与企业承诺书。3.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4“.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https://www.cr edi t chi na.gov.cn/下载打印)。5.具备完善的装修建材、建材送货、安装、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的证明材料。6.经营门店门头水印照片一张,店内涉及补贴产品的水印照片若干,彩色打印。
申报流程;根据企业自愿报名原则,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向汝州市住建主管部门提交报名资料,平顶山市装饰业协会会员企业向平顶山市装饰协会提交报名资料,汝州市装饰装修平台入驻企业向平台提交报名资料(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并用A4纸装订成册)。报名时间于2024年11月14日17:00前截止(报名企业可先将电子版资料报送至邮箱:r zs zs s@163.com)。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各企业报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核。平顶山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市、区)、装饰协会推荐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列入2024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参与企业名单。
据了解,此次征集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实力、服务能力等因素,做好2024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参与企业的征集、确定工作。申报咨询联系人:任龙飞,电话:15938905050,电子邮箱:r zs zs s@163. com,地址:汝州市古梁大道建设大厦18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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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征集意向2024年旧房装修、厨卫等
局部改造消费补贴参与企业的通知
各装饰装修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家装以旧换新工作部署,确保我市2024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工作在全省统一安排下有序开展,根据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商运〔2024〕39号)及平顶山市商务局等19部门《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商〔2024〕63号)要求,现面向全市范围公开征集2024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意向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基本条件
本次征集主要面向以下两类企业:
(一)家装经营企业
1.在平顶山市依法注册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列为异常企业和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失信行为。
2.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设备。
3.专业的设计与施工队伍。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能向消费者开具税务发票,具备和线上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
5.近3年内未出现被业主和消费者投诉或负面舆论新闻。
6.管理运营规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的台账资料,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7.承诺做到依法经营,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企业需通过培训等方式向员工说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的具体规则和执行要求;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任何附加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追回违规发放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装修建材销售企业
1.在平顶山市依法注册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销售补贴范围内的装修建材类别产品,能向消费者开具税务发票,具备和线上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
2.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列为异常企业和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3.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台账资料。
4.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送货、安装、维修、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能按区域进行有效管理。
5.装修建材销售企业应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及时处置消费投诉,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6.管理运营规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的台账资料,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7.承诺做到依法经营,不搞虚假、违规促销;商家需通过培训等方式向员工说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的具体规则和执行要求;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任何附加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追回违规发放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申报材料
1.2024平顶山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
2.2024平顶山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
5.具备完善的装修建材、建材送货、安装、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的证明材料。
6.经营门店门头水印照片一张,店内涉及补贴产品的水印照片若干,彩色打印。
三、申报流程
(一)报名方式
根据企业自愿报名原则,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向汝州市住建主管部门提交报名资料,平顶山市装饰业协会会员企业向平顶山市装饰协会提交报名资料,汝州市装饰装修台入驻企业向平台提交报名资料(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并用A4纸装订成册)。
(二)报名时间
请于2024年11月13日下午17:00前报名(报名企业可先将电子版资料报送至邮箱:rzszss@163.com)。
(三)企业确定
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泛发动、征集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报名,并对各企业报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核,10月13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企业资料按类别整理成册,以正式行文推荐报送平顶山市住建局(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平顶山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市、区)、装饰协会推荐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列入2024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参与企业名单。
四、工作要求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实力、服务能力等因素,做好2024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参与企业的征集、确定工作,平顶山市装饰业协会会员企业由协会集中统计上报(联系人:魏来,联系电话:13183327799,电子邮箱:494300738@QQ.com,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青路中原玉石城920室),汝州市装饰装修台入驻企业由平台集中统计上报(联系人:郭佳源,联系电话:15237530932,电子邮箱:guojiayuan@qq.com),于11月13日15:00时前将2024汝州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参与企业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市住建局。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PDF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表格。在活动过程中,可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优化、动态调整。
联系人:李奥飞 电话:17839382511
电子邮箱:rzszss@163.com
地址:汝州市古梁大道建设大厦1818室
附件1
2024平顶山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 改造消费补贴参与企业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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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
申请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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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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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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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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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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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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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销售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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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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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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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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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 我单位按照2024年平顶山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 改造消费补贴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盖章(企业公章) 2024年 月 日 |
附件2
2024平顶山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
改造消费补贴参与企业承诺书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平顶山市2024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实施细则要求,本企业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企业符合参与平顶山市2024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条件,自愿参加本次促消费活动。
二、鼓励制定配套让利促销优惠方案,承诺所有商品不得趁机涨价,不得使用补贴进行预付充值活动。
三、主动介绍平顶山市2024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相关规定、参加商品、支付方式等信息,正确引导、协助消费者按规则享受补贴优惠,及时汇总销售情况,按要求提供补贴申请资料。
四、坚决打击作弊、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同意主管部门发现承诺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参与资格,依法追缴补贴款项,并记入失信记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接受相关部门的补贴使用情况检查,配合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消费者信访投诉和纠纷处理等。
六、承诺所有报送资料真实有效。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2024平顶山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
改造消费补贴参与企业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商户)营业执照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门店营业执照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门店名称 | 区县 | 详细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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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公司(商户)营业执照名称填写总公司营业执照名称;
2.门店营业执照名称填写门店所在位置营业执照名称,如门店营业地址和总公司一致,填写总公司营业执照名称;
3.门店名称填写经营门店门头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