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rzsrmzf-00000-2025-00062
  • 发布日期
  • 2025-12-15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12-15 浏览次数:

为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全面调查、科学论证,划定汝州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汝州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8868.06公顷,涉及大峪镇、寄料镇、焦村镇、临汝镇、陵头镇、蟒川镇、米庙镇、庙下镇、温泉镇、夏店镇骑岭街道11个乡镇(街道)(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可到汝州市水利局查询。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  汝州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pdf

2  汝州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示意图.pdf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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