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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按参保年度和政策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用药、慢性病特殊病门诊、普通疾病住院、生育分娩医疗费用、“双通道”药品、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简要概括起来就是“三个保”。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目前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我市参保居民在全平顶山市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均可直接结算报销,无需办理转诊备案手续。保门诊: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及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均可保障。同时,全面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从50%起步。保大病: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患病住院后发生的高额医疗费支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还可以通过大病保险进一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