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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告。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对规划修编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宣传,以增加群众对规划修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规划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本规划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本地区有关部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用地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并实行严格的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规划实施管理对策的研究,适时开发规划实施管理技术培训,改进规划管理技术手段,使规划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适时制定《临汝镇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细则》,从规章上明确建立规划公示制度、规划许可制度,强化项目预审和城市用地规划审核等管理,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强化规划执法监督查处制度,逐步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土地规划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即使发现和纠正土地利用和管理中违反规划的行为,确保规划的实施。
按照对土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用途管制的要求,落实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禁止占用农业用地区内的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镇和工矿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或擅自挖沙、采石、取土和堆放固体废弃物。
普及土地科学知识,增强土地忧患意识,提高对保护耕地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土地规划宣传工作和舆论监督,增进公众参与意识,创造公众参与条件。
应将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特别是土地用途管制内容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土地的规划用途,自觉地按照规划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同时,应广泛引入社会监督机制,让全社会共同监督规划的实施。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土地利用、管理要求,适时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价,及时修正和完善土地利用用途管制措施,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切实保障规划实施效果和综合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