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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保证今年防汛抗旱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全力防范化解极端强降雨引发的各类灾害风险,确保实现防汛工作“金标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现将《蟒川镇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5月12日
蟒川镇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蟒川镇位于淮河流域沙颍河水系二级支流北汝河支流蟒川河上游,地处暖温带到亚热带的过渡地带,地势南高北低,受季风影响,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年降水量的70%集中在汛期,而且又紧邻河南省四大暴雨中心的鲁山县,因此,洪涝灾害频繁发生。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镇坚持不懈地进行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汛抗旱体系,在历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防汛减灾效益显著。但从整体上看,我镇现有的防洪体系依然薄弱,抗御洪涝灾害能力还不高,防汛形势依然严峻。
一、总的要求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度汛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健全完善防汛抗旱体制机制,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有效抗御洪涝和干旱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为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水库防汛
各小型水库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防汛工作方案,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小型水库要严格执行市小型水库管理中心下发的《汝州市小型水库2023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要认真排查并逐项解决水库存在的不安全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应急度汛预案,落实有关措施。小型水库在汛期必须有专人看管,落实通讯、预警、报警措施。制定发生险情时抢护和安全转移群众的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同时,各村要对辖区的塘堰进一步加紧观测,汛期必须明确专人看管,有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处理。
(二)河道防汛
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确保河道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全力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各村要组织群众全面清除沟、河内的路埂、堵坝及其它阻水障碍物,做到“小沟通大沟,大沟通河流”,保证排水畅通。
(三)交通防汛
交通部门要在汛前对蟒川辖区的桥涵、路基及山坡等重要地段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抓紧处理影响度汛安全的问题。要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坚持做好汛期昼夜值班、检测和报告情况。做到在设计的洪水标准内保证安全运行,对超标准洪水指定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要及时向各级防汛指挥部通报情况,通力合作,全力抢险,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尽快恢复道路通行。
(四)煤矿和非煤矿山、学校、景区、企业防汛
煤矿和非煤矿山、学校、景区、企业的防汛保障工作由煤矿和非煤矿山、学校、景区、企业防汛指挥部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和每个企业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定并完善防汛方案。汛前对防汛安全设施和防汛措施认真检查,并落实责任制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除按正常的管理渠道上报外,还要积极向镇防汛指挥部通报情况。
(五)山洪灾害防御
各村要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危险点的检查监测,切实做好山洪暴发时的预警、报警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二、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防汛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防汛安全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防汛责任制,是搞好防汛工作的关键。各部门、各村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分解任务,抓早、抓实、抓好,确保领导、队伍、方案、物资等各项防汛责任制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水库、河道险工险段的防汛责任制,镇政府与各相关行政村和相关单位签订防汛责任书。各级防汛领导要及时上岗到位,进入防汛角色,主动到防汛部门和防洪工程现场了解情况,尽快熟悉防汛工作,切实担当起防汛工作的重任。做到“三到位,四落实”,即认识、指挥、投入到位,领导、责任、队伍、物资落实。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而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防汛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方面密切配合,各行各业、各级干部、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镇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蟒川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枣园水库等7个指挥部成员的通知》的要求,切实把防汛工作作为全社会的大事,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在紧急调度,特别是涉及部门利益时,一定要以大局为重。
三、确保今年安全度汛的措施
(一)加强防洪法规宣传,坚持依法防汛
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防汛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洪水的严重危害性,防灾、避灾、避险及险情抢护的基本知识等。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防洪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其自救、互救本领,提高应对洪水灾害的能力。要教育和引导干部群众,认真履行防汛职责,自觉履行防汛义务,积极参加防汛抗洪,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防汛,个个支持防汛,人人投身防汛”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的需要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行政村将防汛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保证防汛工作正常进行。对当前影响度汛安全的突出问题,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在汛前予以安排解决。
(三)做好工程检查、整修,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企业要认真组织汛前检查,积极整修防汛排涝工程设施。对查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逐项落实,保证度汛安全。
(四)进一步落实防御超标洪水措施
各小型水库及塘堰要修订、完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五)加强河道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清障工作
各河道防汛指挥部对负责区域内的阻水障碍要明确清障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限期清除。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工程设施,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坚决杜绝新的违章建筑的出现,确保河道工程安全。
(六)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
小型水库下游和河道沿岸的村,要认真组织落实以青年基干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原则上每座小型水库不少于100人,河道险工险段抢险队伍的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为适应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需要,镇、村应分别建立机动抢险队,用于区域内重大险情的处置。镇机动抢险队不少于50人,由镇防汛指挥部直接指挥;村机动抢险队不少于20人。汛前应对抢险队伍进行专业化训练,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七)抓好物资补充,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
防汛物资储备要坚持国家和群众共同储备的原则。各小型水库要按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防汛料物储备任务,并要加强管理,建档立卡,严禁挪用。对社会储备的防汛物资,要实行动态管理,其存放数量、地点要及时报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群众性储备的防汛物资,由各村采用“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储备,并向群众讲明调用、结算办法。对防汛车辆要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情况紧急时,要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用。
(八)加强防汛通信、汛情测报和预报工作
通讯部门要对通讯设备全面检修,确保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村、重点防汛工程单位及汝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通讯畅通。同时,要保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抗洪抢险时的移动通信需要。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在汛期(5月15日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加强雨情、水情、工情、险情、旱情、灾情工程调度等信息的及时上报工作,确保防汛信息传递畅通无阻。
(九)加强山洪灾害的防治工作
有关村要切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发动群众对山洪、滑坡等山洪灾害的危险点进行普查监测,增强干部群众的主动防灾
、避灾意识,坚决制止人为诱发山洪灾害的活动和行为。
(十)坚持防汛抗旱并举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调整防汛抗旱工作思路,坚持防汛抗旱并举。水库、河道等工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市调度运用计划,结合短期预报、工情和水情变化进行合理操作,充分发挥水利工程体系兴利除害的综合效益。需要调整调度运用计划时,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认真做好灾情统计工作
在灾情统计上报过程中,防汛与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沟通,统一标准,严防乱报、错报或弄虚作假。
(十二)切实做好救灾准备,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汛前,镇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救灾、防疫预案,组建卫生、医疗小分队和救灾工作组。一旦发生洪涝灾害,要立即投入救灾工作,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尽快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十三)要严明防汛纪律,做到奖惩分明
防汛工作事关大局,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和有关人员要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决不允许推诿扯皮,各自为政。对上级的洪水调度命令,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对违抗、拖延洪水调度命令,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秩序,破坏或盗窃防汛工程设施、防汛物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1.蟒川镇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防汛工作职责
2.蟒川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工作职责
附件1
蟒川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工作职责
一、指挥长对全镇防汛工作负总责,统一组织指挥全镇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对超标准洪水爆破分洪、抗洪时民兵的调用、情况紧急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在紧急防汛期,指挥长必须主持防汛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动员全镇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投入抗洪抢险。服从汝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二、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指挥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
1.当枣园水库水位达354.5米,何庄水库水位达116米,戴湾水库水位达到115.3米,土门沟水库水位达353.89米,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副指挥长必须按照分工分赴各自的岗位,参加汛情会商和重大问题研究,报指挥长决策。
2.到分工地区或分包工程进行汛前检查,按照有关防洪法规、政策,督促、组织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患意识。
3.了解分工地区防洪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制定并熟悉防汛方案和防洪预案,督促应急度汛工程的建设和违章建筑的清除。
4.及时了解汛情,指导督促分工地区及早作出部署。险情发生后要及时奔赴一线,与当地防汛指挥部共同组织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5.指导分工地区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搞好卫生防疫,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三、防汛指挥部成员在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下,做好防汛和抗洪抢险的有关工作,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工作负责,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各项防汛任务。
附件2
蟒川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防汛抗旱工作。
一、镇农业服务中心
1.负责全镇防汛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人员调配及正规化、规范化建设。
2.负责河道和水库的度汛、水毁工程计划报批及重要除险工程的施工指导、质量监督、竣工验收。
3.拟定镇防汛抗旱方案及小型水库、河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主要河道防洪保证任务,报镇政府批准执行。落实小型水库、河道防洪抢险预案和洪水调度方案。
4.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汛情动态,为防汛指挥提供科学依据;负责镇级防汛工作经费、防汛专用物资的申报和安排。
5.根据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督促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内阻水障碍物的清除工作。
6.协调各村及镇直各有关部门防汛事宜。
7.负责镇防洪规划,组织指导镇抗洪抢险工作。
8.负责落实镇政府排污、排水工程的全面检查维修和疏通。
9.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规划绿化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要求,报河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对在河道行洪区内阻碍行洪的树木,要按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坚决清除;属社会其他单位和个人种植的,要积极协助防汛指挥部予以清除。
二、财税所
1.保证必要的防汛经费,并及时安排下拨。
2.加强防汛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3.洪水灾害发生后,优先安排水毁工程修复所需费用。
三、供销社
1.镇供销社储备麻袋3000条;储备编织袋4000条,麻绳200公斤,塑料布200公斤。
2.镇供销社要在6月1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保证汛期随时调用。
四、供电所
供电所汛期要保证小型水库的防汛用电、险工堤段抢护临时用电、镇防汛办公室及通讯电台用电。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汛前要组织力量对全镇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及景区等进行全面的防洪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其防洪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各项防洪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存在隐患的要责令其限期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停产整改,严防发生洪水淹矿事故。
六、民政所、卫生院、中心校
1.民政所要协助各级政府,做好分洪时撤退群众的安置、灾后救济和生产恢复工作。
2.卫生院应组建医疗救护队,做好受灾地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助工作。
3.中心校要加强对学校校舍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因暴雨或洪水塌房造成学生受伤事件的发生;加强在校学生的防汛知识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好受灾地区学校的复课工作。
七、公安派出所
1.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好社会秩序,采取措施,保证防汛指挥和抢险车辆畅通无阻。
2.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盗窃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防汛物资、通信线路等犯罪活动,确保防洪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3.在紧急防汛期,按照防汛指挥部的决定,依法实施交通管制。
八、武装部
武装部门需按防洪要求,组织以青年基干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抢险队伍和以民兵应急分队为核心的机动抢险队伍。确保抗洪抢险时能拉得上、守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