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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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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庙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清单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米庙镇 发布时间: 2023-09-15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职责清单。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分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作为行业管理的重中之重,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生产支持保障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措施。

第四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负责人既要对具体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

第二章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第五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分析全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四)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对成员单位和各行政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督导检查。

(六)完成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承担全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

(一)提出安全生产重要措施的建议。

(二)指导协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四)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

(五)研究拟订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方案,组织对各行政村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实施检查督导

(六)承办安委会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七)承办镇党委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镇安委会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 镇安委会第一主任(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领导安委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镇党委议事日程和镇党委会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镇党委会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或安委会全体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带队开展检查,每季度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并在班子成员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第八条  安委会主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每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定期督促检查,在政府有关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四)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相关工作条件。

(五)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六)领导安委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积极配合上级或部门搞好安全检查整治和各类隐患排查活动,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发生。

安委会副主任(镇党委政府其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组织分管行业、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组织分管行业、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本级党委、政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

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整改。

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  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主持制定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情况实施考核。

(二)受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委托,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每周听取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汇报,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综合性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有关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有关情况。

(五)组织制定本级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六)积极配合上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七)受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委托,协调、支持、配合本级党委、政府其他负责人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  各有关站所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  镇直各有关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共同职责: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辖区和所属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所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考核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统计分析,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安全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

)依法组织、配合或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

)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月”“五进”“安康杯”竞赛等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本行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第五章 村级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 各行政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三)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重大安全风险(危险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协助上级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劝阻并报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完成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各行政村安全员工作职责

(一)宣传政策法规,普及安全常识。协助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生产、生活安全常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二)查清企业底数,建好信息台账。协助镇、行政村全面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分布情况,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台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三)加强安全巡查,及时报送情况。开展不间断的日常巡查,加强对集会、生产经营活动、存储仓库、道路交通、水路交通等关键环节和部位的重点巡查,并填写巡查日志,每周定期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异常情况等重要信息要做到及时发现、立即报告,一般情况要向行政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较大情况要向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职责

(一)各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五到位”。

(二)各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归档、总结,并报送至镇安委会备案。

(三)各企业要建立完备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及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将演练情况和视频、图片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在演练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修改应急预案。

(四)各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用到的特种设备及高危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报送至镇安委会备案。

(五)各企业对员工的从业资质进行审查,杜绝无证上岗。同时做好职业病预防,配发齐劳保用品,保障工人的身心健康。    

(六)企业要建立好完备的操作规范,定期开展工人安全教育及职业教育,杜绝违规操作。

(七)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八)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九)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十)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公布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附件1:米庙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2:米庙镇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附件3:米庙镇各有关站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附件1

米庙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名单

第一主任:李建星(党委书记)

主    任:杨家昌(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主 任:杨营召(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赵世晓(党委副书记)

 宁(纪委书记)

刘延伟(党委委员、副镇长

侯欢利(组织委员)

李旭鹏(宣统委员)

邵喜彪(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武振华(副镇长)

吉俊杰(副镇长)

张帅锋(派出所所长)

张红杰(副主任科员)

王雪利(副主任科员)

成   员 :马建伟农业中心主任

李鹏程应急办主任

张志宏(村镇建设中心主任

路振营(民政所所长)

屈志强(计生办主任)

陈权威(经济办主任)

禹涛阳(组织办主任)

路月营(社保所所长)

何延伟(财政所长)

夏莹莹(综治副主任)

王武超卫生院院长

翟永国中心校校长

徐盼盼电管站站长

旭峰(市场监管所所长)

各行政村负责人

米庙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刘延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鹏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米庙镇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李建星(镇党委书记):对党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负责督促党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督促镇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每季度至少调研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党政联席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安全资金投入等重大问题,并带队进行检查。

杨家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全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镇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杨营召(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联系榆树陈、王河盘、许庄、石槽王四个行政村辖区的居民安全、森林防火、防汛抗旱、自然灾害应急应对、安全生产等日常监管工作。

赵世晓(党委副书记)负责重大项目建设、交通、村镇建设、电力、通讯等行业安全工作,联系安庄、东黄庄、一五张、双郭楼、曹庄五个行政辖区森林防火、防汛抗旱、自然灾害应急应对、居民安全、安全生产等日常监管工作。

李宁(纪委书记)负责组织参与事故调查、安全工作履职监督等安全工作,负责联系大刘庄、东关庙、金沟、焦岭四个行政辖区森林防火、防汛抗旱、自然灾害应急应对、居民安全、安全生产等日常监管工作。

刘延伟(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书记、镇长做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以及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自然灾害的应急调度等安全工作负责联系九间窑、潘庄、米庙、风庙、枣树庙、五个行政辖区森林防火、防汛抗旱、自然灾害应急应对、居民安全、安全生产等日常监管工作。

侯欢利(组织委员) 负责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协助杨营召同志做好南片安全生产工作。

李旭鹏(宣统委员)负责安全宣传、民族宗教、机关、电子商务等行业安全工作协助赵世晓同志做好中片安全生产工作。

邵喜彪(政法委员、人武部长)负责应急组织、防溺水、居民消防、社会安全等行业安全工作。负责联系白庄、玉皇沟、榆疙垱庙、于窑四个行政森林防火、辖区防汛抗旱、自然灾害应急应对、居民安全、安全生产等日常监管工作。

武振华(副镇长)负责土地、地矿、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等行业安全工作。协助邵喜彪同志做好西片安全生产工作。

吉俊杰(副镇长)负责农产品安全、河道水库汛期安全、森林防火、人居环境、农机、畜牧、农田供电等行业安全工作协助李宁同志做好东片安全生产工作。

张红杰(副主任科员)负责民政、敬老院安全工作。协助杨营召同志做好南片安全生产工作。

王雪利(副主任科员)负责突发疫情应对、旅游、教育、医疗系统、校园周边环境等行业安全工作,协助刘延伟同志做好北片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3

米庙镇各有关站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镇党政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党政办公室负责镇行政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主要是承担镇机关大院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管理、劳动保障管理、工会组织活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 镇纪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依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

(二)依法开展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处事故涉及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督促落实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决定和意见

(四)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镇组织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二)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选优配强安全应急管理岗位人员。

(三)将安全生产纳入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重点培训优秀年轻干部、新任职基层党员干部等。

(四)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镇综合文化站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将安全生产宣传作为全镇社会宣传教育重要内容。

(二)指导文化旅游行业、各行政村、各部门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三)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领域舆情引导处置,审核把关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发布。

(四)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制定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制定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五)依法监督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六)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实施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自助游、自驾游等新兴业态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景区加强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景区游乐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七)负责文化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重大文化活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八)加强对旅行社履行旅游合同租赁旅游包车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旅行社租用不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包车接送旅客的行为。

(九)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镇综治办安全生产职责:

(一)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考核权重,指导全镇安全生产维稳工作。

(二)指导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凝聚监督执法合力。

(三)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六、镇经济统计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纳入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做好镇级政府投资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预算内资金、统筹安排镇级资金支持应急管理能力重大项目建设。

(二)指导全镇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系统,推动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

(三)指导工业有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将安全生产纳入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本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实施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推广安全科技成果。

(五)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督促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六)负责全镇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含储存)安全监督管理。

(七)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七、镇中心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负责镇区教育系统、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镇区教育系统、各类学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师资,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对各类学校教育设施、校舍安全等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加强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食堂、宿舍、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四)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检查,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强化校园周边重点巡防,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

(六)负责落实各级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全镇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八、镇科技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镇科技发展规划,积极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建设。

(二)支持安全生产领域技术攻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三)引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促使企业成为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和技术保障的主体。

(四)在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中,鼓励企业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研究成果进行转化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科技工作。

(五)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九、镇派出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不含综合、环保检验),负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行为和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四)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五)依法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加强安全管理。

(六)对“两客一危一货”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七)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路面执法,依法处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非法载人、逆行、闯红灯等行为。

(八)负责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相关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九)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镇民政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相关行业安全规范,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并做好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精神卫生福利等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三)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镇司法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普法的重要内容,协调推动有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三)指导全镇司法行政矫正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导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

(四)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镇财政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贯彻上级有关财税政策,加大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能力建设等领域资金支持力度,加强资金绩效监管。

(二)健全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保障范围。

(三)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镇社会保障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含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检查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规范用工行为。

(三)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未成年工、高温作业等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安全生产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育、考核、奖惩等政策。

(五)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七)按照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依法推进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开展工伤预防。

(八)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国土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负责企业用地安全规划,对非法占地进行生产经营的行为打击处理。

(二)指导村庄规划、农用地转用、房屋权属登记等监督服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占地改建、扩建群租房等行为。

(三)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查处无证勘查、非法违法采矿、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取缔、关闭;加强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巡查、报告工作,对辖区内非法违法采矿点上报主管部门实施强制拆除。

(四)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决定关闭的矿山企业业主申报注销或及时注(吊)销采矿许可证,维护、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山关闭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负责地质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塌陷等泥石流的安全监管。编制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组织开展演练。

(六)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矿管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查处无证勘查、非法违法采矿、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取缔、关闭;加强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巡查、报告工作,对辖区内非法违法采矿点上报主管部门实施强制拆除。

(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决定关闭的矿山企业业主申报注销或及时注(吊)销采矿许可证,维护、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山关闭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负责监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废弃矿井地质环境治理。

(三)落实上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救援等相关工作。

(四)指导、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保障措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五)组织和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演练。

(六)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镇环保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环节污染、生态破坏问题调查和事故现场应急环节监测。

(三)负责全镇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管。

(四)指导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环境污染和其他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处置工作。

(五)指导相关企业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六)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七)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镇村镇建设中心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负责全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做好全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严格建房审批手续,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和管道天然气工程质量及运行安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拆除影响安全的违章建筑。

(三)负责镇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对镇区供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等安全运行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指导镇区非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五)负责建筑施工、物业服务等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指导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规范安装、使用。

(七)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设施的建设标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管理。

(九)加强对农村房屋装修建设、设计、施工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擅自改动主体承重结构,擅自的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

(十)负责镇区内天然气站、液化气站、瓶装液化气充装和销售网点等燃气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对各类燃气场所的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储存、充装、运输各类燃气等行为的,联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打击,对各类燃气的使用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十一)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镇交通站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安”工作宣传,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

(二)依照公安交警、交通运管、路政等职能部门依法授权委托执法管理的权限范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本行政辖区内的行政执法,超越委托执法权限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三)负责辖区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坚持日常道路,交通巡逻管控巡查制度,对客运车辆必须逐台检查登记,维护交通秩序,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好交通事故现场保护,及时组织施救。配合公安、交通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督促车辆、驾驶人员,定期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保险和审验。

(四)定期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内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

(五)组织各村劝导员开展道路交通查纠工作,对不听从劝导的车辆驾驶人员及时收集交通违法证据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六)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工作。编制乡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镇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负责镇农、林、畜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实施各行业安全生产制度、规划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林、畜牧、水利行业防灾减灾、森林防火、防汛、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及镇区水库、农村水电站及其自供区配套电网、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负责设施农业、生态环保农业、节水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安全管理;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业产业化等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三)指导、督促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落实森林火灾防控、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组织指导森林防扑火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和扑火技能训练、防扑火演练。

(四)负责全镇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工作,指导河道堤防、病险水库、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

(五)负责农、林、畜药科学安全使用,承担用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

(六)负责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质量管理,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指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田间作业或转移过程中的事故处理、驾驶人员培训工作。

(七)负责农、林、畜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镇卫生院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负责全镇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各卫生室、诊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点加强各卫生室、诊所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指导相关卫生室、诊所做好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的安全处置管理工作,依法对卫生室、诊所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以及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三)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对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四)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五)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医疗场所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

(七)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一、应急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负责工矿商贸(不含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不含煤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不含特种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工作。

(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工作。

(五)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米庙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六)指导各行政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七)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二、镇市场监管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负责严格依法办理本镇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商品交易市场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三)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工作,并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进行监督。

(四)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职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非法生产销售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有关前置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配合主管部门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非法改装或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加强电动机动车产品生产安全管理。

(九)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三、镇武装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组织指挥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二)支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行动涉军事项的协调、报批。

(三)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四 镇消防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组织指导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及检查考核工作,协调镇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消防管理以及联合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二)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协调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公众普及工作。

(三)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

(四)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加强业务指导。

(六)负责全镇火灾数据统计分析。组织指导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七)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五、 镇工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着力以目标化、常态化、规范化推进“安康杯”竞赛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二)引导企业工会组织参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督促企业落实“三同时”制度,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六、镇妇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巾帼安全文明示范岗”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妇女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二)依法组织妇女职工参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妇女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十七、镇供销社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负责全镇供销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二)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系统企业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等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全镇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与镇区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管理。

(三)依法查处辖区内擅自消纳渣土、堆放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九、镇电管站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负责行业内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

(二)配合镇政府做好电力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打非治违”工作。

(三)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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