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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加强我乡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确保将可能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特制订《王寨乡防汛紧急避险应急预案》。
一、组织指挥
(一)组织机构
王寨乡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乡防指),成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马 昭
副指挥:郭帅武
成 员:韩宗羽、刘红彬、魏 祯、岳屹挺、申淑芳、程印多、南飞宏、秦淑贤、张春辉、郭政委、甄利锋
各站所相关负责人
(二)建立村级防汛指挥体系
村级防汛指挥机构由村支部书记任指挥,村委委员、村学校校长、企业负责人、各水库塘坝安全员等任成员,并明确职责分工。各成员分片包户,做好村相关学校、危旧房屋、水库、河道、塘坝、注地、山洪沟等防洪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转移安置等工作。
(三)健全村组户三级联动机制
根据地形条件、居民分布、受洪涝威胁程度不同等因素,统筹划分防汛责任区,每区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区域内预警传达、信息通讯、灾情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等工作(对村易发灾害点住户情况进行进行统计,并根据其所在防汛责任区分别落实安全责任人)。
二、监测预警机制
(一)监测预警
1.监测信息。
当地降雨、水情、洪涝灾情及与村相关水库、河道、塘坝等工程安全情况等落实专人分别负责监测指挥相关信息,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2.预警依据。
预警依据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预警及通知要求、当地天气预警预报和村监测的雨情、水情、工情等信息。根据上述信息结合当地实际,分析确定汛情的威胁程度,并明确一般汛情预警、较大汛情预警、重大汛情预警的相应指标及安全转移避险的前提条件。
3.预警发布。
村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预警依据信息,及时发布相应预警信号或转移避险命令,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当地相关情况。确定预警信号及转移避险命令发布的程序和方式,并明确电源、通讯中断等紧急情况下预警信号发布的保障措施,确保预警信号及转移避险命令及时通知到户到人。
(二)预警行动
1.降雨实时预警。
当流域降雨达到一定数量级时(执行《王寨乡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的降雨预警标准),或乡防汛办接到水文、气象部门的暴雨天气预报信息后,立即进行研判,及时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村按有关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2.地质灾害、危旧房预警。
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降雨期间,监测预警员应加密观测巡查次数,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发出警报,并报乡政府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乡防办和市防指准确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发出预警,同时向乡防办和市防指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尽早向水库溃坝洪水可能淹没的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三、应急响应
当村防汛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号后,村防汛指挥机构各成员,各防汛安全责任人、信息监测人员、防汛抢险队伍等要根据不同预警信号立即采取相应应急响应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一般汛情应急响应
1.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和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村防汛指挥机构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村各相关安全责任人通报情况。
2.各安全责任人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危房屋、注地汇水、河道堤防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
3.防汛抢险队伍做好准备。
(二)较大汛情响应
1.村防汛指挥机构召开汛情分析会,部署防御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相关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加强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2.各安全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雨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危旧房屋、注地汇水、河道提防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必要的转移准备。
3.防汛抢险队伍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参加抢险救灾。
(三)重大汛情应急响应
1.村防汛指挥机构召开紧急抗洪工作会议,全村动员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相关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加密雨情、水情、工情的监测,强化现场报汛制度,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祝。
2.各安全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危旧房屋、注地汇水、河道堤防等情况,落实好各抢险措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转移准备,特别对易发灾害重点住户及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加强联系。
3.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巡查值守,参加抢险救灾。
4.各安全责任人必要时可先组织受房屋坍塌、内涝积水威胁的居民按照转移避险方案优先转移到安全区域,后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汇报。
四、人员转移安置
根据预警信息及灾情发展趋势,如达到安全转移避险前提条件,即依照预案实施紧急撤离。
1.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确定危险区范围及居民等分布情况,并根据当地情况来确定内涝积水、危旧房屋、河道决口等威胁需转移人口。
2.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安置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以及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的原则。
3.转移地点、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确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转移为原则。确定避险安置点各村、组每年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附表1),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附表2)。
4.转移准备。
各村、组每年汛前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转移安置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危险区住户,并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5.转移过程中应急事件处置。
当交通或通讯中断时,危险区内村、组应在村、组负责人的统一组织下,按照预先制定的转移路线、地点转移。当村、组突然遇到险情且无法和辖区负责人联系时,应按已发放的转移安置明白卡所填写的内容、要求采取自救措施,自行向安全地点转移。
6.转移安置措施。
转移工作采取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五、保障措施
1.防汛抢险物资包括物资储备、管理和补充等(见附表)。
2.防汛抢险队伍包括队伍的组织、管理等(见附表)。
3.防汛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