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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和原则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王寨乡辖区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导致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
三.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级)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II级)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V级)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组织体系和职责
成立王寨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郭帅武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乡长岳屹挺担任,成员为副科级领导、站所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各企业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岳屹挺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行政村、各企业成立相应的应急队伍,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
指挥部统一领导全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预报预警
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形成覆盖全乡的灾害预报预警网络。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汛情、气象等监测预警信息。
1、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预测突发地质灾害,根据预风险大小程度,对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分级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四级(蓝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
三级(黄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较高。
二级(橙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高。
一级(红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很高。
2、乡环保所开展全乡的地质灾害预警工作,预警级则达到三级以上时应向群众发布,并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发关。预警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范围和风险等级等。
3、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的村委会要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威胁的人员。受灾害威胁单位和人员要按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六、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根据气象预报及实时雨情、水情监测等情况,预警级别应及寸调整。超出24小时预警期,未再发布新的三级(黄色)以上警或在预警时段内未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预警解除。
七、速报制度
各行政村、各企业出现地质灾害灾情,要在半小时内速报王寨乡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指挥部要在一小时内报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出现的地点、时间、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伤亡和失踪人数,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八、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定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I级、Ⅱ级、III级和IV级。灾害发生地行政村、当地群众自治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开展抢险自救等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1级)
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立即启动1级响应,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指挥部指挥、协调、组织有关单位的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撤离,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请求省政府指挥或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乡政府和发生地村委会要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现场指挥部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进行先期处置。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指挥部立即启动Ⅱ级响应。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有关单位的人员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快速高效的进行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必要时,请求省政府相关部门派出工作组指导应急处置。
乡政府和发生地村委会要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场指挥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先期处置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的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
乡政府和发生地村委会要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V级)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后,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的人员和专家,及时赶赴见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
乡政府和发生地村委会要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5.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专家组确定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后,经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批准,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后,各站所和行政村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善后置工作,应急部门要组织对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情灾损失和应急处置及救助需求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突发地质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向市政府和汝州市应急局报告。
九、应急保障
1.要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专业培工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乡应急排、企业应急队伍和村应急援志愿者,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