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汝煤山文〔2024〕71号
  • 索引号
  • 0msjd-00000-2024-00002
  • 发布日期
  • 2024-09-04
  • 主题分类
  • 党委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煤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煤山街道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煤山街道 发布时间: 2024-09-04 浏览次数:

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线监督、分级负责”管理的工作要求,街道、社区(村)、各办(所、室、中心)、企事业单位对安全工作负有共同责任。实行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和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形成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领导工作责任制。

二、组织机构

煤山街道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安委),作为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街道办事处安全工作的机构,由煤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永华同志担任街道安委主任,其他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民政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财税所、物业办公室、市场监管所、卫生院、中心校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街道安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兼任,负责街道安委的日常事务,督促落实以下事项:

(一)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对辖区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

(三)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工作台账、资料、记录及数据统计表;

(四)协调、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常态化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安全隐患;

(五)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辖区安全形势,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六)对辖区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安全事故开展责任调查;

(七)牵头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八)其他涉及安全的工作。

市安全委员会将定期对煤山街道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

三、责任分工

街道副科级以上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分管社区(村)、科室(站、所)、行业的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各社区(村)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的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网格员负责各自网格沿街门店、“九小”场所等的安全排查。

党政办公室 承担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政策调研、后勤管理、机关管理、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社区(村)、机关内设机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督促工作。提交党工委研究安全规划、目标考核、经费保障、重大隐患整改等重大事项。负责机关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救援车辆、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党建办公室 人大政协办(宗教) 牵头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安全生产志愿队伍等群团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办公室 负责对社区(村)、机关内设机构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对社区(村)、机关内设机构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安全工作方面发生责任事故的,进行责任追究。

应急办 牵头负责对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石油库、汽车加油加气站点、氧气站、乙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的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民政所 牵头负责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敬(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的安全专项行动工作。

城管办 牵头负责对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经营及使用单位的安全专项行动工作。

农业办 牵头负责对辖区畜牧养殖加工企业的安全专项行动工作。

文化站 牵头负责对辖区文化娱乐场所、体育等行业的安全专项行动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大厅、便民服务网点的日常安全管理与运行保障。

各社区(村)支部书记 确定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健全安全队伍。建立志愿安全生产队伍,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组织村民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负责住宅、村民自建房、公共建筑、出租屋、在建工程的安全。对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群众举报、投诉的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救援机构,安全生产救援机构依法处理或根据职责权限,将有关情况移送相关部门。全面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派出所 负责本级权限范围内单位、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查处安全违法行为。牵头负责对列管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督促和指导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履行单位主体责任。负责查处安全生产救援机构依法移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行动中安全生产车辆通行、停靠保障以及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指挥、疏导工作。

财政所 把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街道安全专项经费的落实。

市场监管所 牵头负责对集贸市场及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培训机构、小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的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加强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产品的质量监管,依法打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安全生产产品,整治安全生产产品市场秩序。配合安全生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和场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开展安全生产产品监督抽查,加强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煤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本中心及卫生服务站、卫生服务室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灭火与疏散演练。参与安全生产救援事故的医疗救护工作。

中心校 牵头负责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午托部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及专项行动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托教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开展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演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外来人员集居点、出租房、车站等场所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和年终考核。协助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安委会要求的其他安全工作。

经济办 牵头负责对大型商超、工贸企业的安全专项行动工作。

物业办 牵头负责对辖区高层、多层居民小区的安全专项行动工作。

四、工作制度

(一)联络议事制度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研究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队站、安全生产供水、安全生产通信、安全生产车辆装备等公共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由街道安委办公室组织,研究本月安全工作,综合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安全工作。

4.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将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上报街道安委办公室备案,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变更联络员在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报街道安委办公室

(二)督查通报制度

1.开展安全工作督查,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事故高发节点、专项治理等重要安全生产工作期间,加大督查力度。

2.督查实行带队负责制,采取联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和分行业、分系统督查等形式开展,督查内容包括:落实安全责任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

3.   每季度通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解决办法。

4.每季度制发一期工作简报,刊发重大安全生产工作活动、火灾形势分析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推广各级先进工作经验。

(三)调研检查制度

1.  街道安委办公室负责调研报告的收集整理,对优秀调研报告可刊发简报或印制成册,下发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村)。

2.  调研课题应针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限制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

3.  采取走访基层、学习交流、外出考察等形式开展调研,鼓励各成员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活动。

4.  加强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安全排查,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领域的排查治理,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以上的“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5.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责任单位在整改期间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直到整改完毕。

6.  不断完善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沿街门店安全工作基础台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经费保障制度

街道安委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街道财政预算。如遇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突发性自然灾害救援、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重大课题调研等情况,可向街道财政申请专项经费。

(五)工作约谈制度

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开展明显滞后、因相同事项被街道安委连续通报2次或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单位,街道安委将约谈该单位安全负责人或相关领导。约谈内容包括该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被约谈人就改善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期限做出书面承诺。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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