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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zsfgw-00000-2023-00002
  • 发布日期
  •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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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汝州市贯彻落实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重点任务台账》的通知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12-13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总体方案》,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现将《汝州市贯彻落实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重点任务台账》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系统性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本台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分工,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于每季度25向市营商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鼓励改革创新。市直各部门争做改革试验田,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措施,形成善于破解难题、勇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督导问效。省总体方案明确将系统性改革推进情况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作为评价重要内容予以考量。我市将系统性改革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在我市落地生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加大系统性改革政策举措和工作成效宣传力度,讲好汝州营商故事,擦亮汝州六最营商金字招牌

汝州市贯彻落实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重点任务台账


汝州市贯彻落实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重点任务台账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备注

一、推进“六全”系统性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一)聚焦政府职能全方位转变,塑造审批最少的营商环境

1

全面优化提升审批服务。按省部署全面推行无风险事项非禁免批、低风险事项备案备查、一般风险事项告知承诺、高风险事项严格审批的审批服务模式,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能化的政务服务体系。

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


2

全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建立综合许可制度,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3

全面精简投资审批流程。将项目立项、报建到竣工验收全链条涉及的投资审批事项、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等全部纳入分阶段并行办理流程,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4

全面实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清理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要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

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全面开展审批服务质效监管。专项整治清单之外审批行为,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持续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探索现场踏勘、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的限时办结机制。建立常态化审批服务效能监督机制。

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


(二)聚焦政务事项全链条重塑,塑造流程最优的营商环境

6

构建一网通办服务体系。优化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统筹归并网上办事入口,统一接入省用户中心,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

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


7

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出台推行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及操作规程,分批梳理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2023年年底前,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

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


8

推动政务事项全程网办全覆盖。加大政务服务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拓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和全环节覆盖度。

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


9

扩大政务事项全豫通办”“跨省通办覆盖面。按照省统一制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全豫通办”“跨省通办流程规则,做好相关事项的配置工作。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跨省通办窗口。

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


10

推动开发区全面实行承诺制+标准地改革。出台工业用地标准地管理规范,完善区域评估办法,实现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20256月底,全市各类开发区区域评估完成率达到100%,区域评估成果100%应用,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累计时限在现有基础上缩短三分之一以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11

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深化市直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服务人员、审批业务系统、合规审查环节、部门服务大厅(窗口)实质性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启用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签批。在开发区全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市委编办牵头


12

推广政务事项家门口办。推动基层能有效承接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实行全程免费代办。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等场所延伸,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

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企业经营全过程规范,塑造体制最顺的营商环境

13

全面实行非禁即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落实上级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配合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统一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完善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全面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和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和改进反垄断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建立健全涉企检查、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创新综合监管体制。探索推行一件事综合监管改革,在预付式消费、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领域,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积极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监管赋能,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探索建立执法观察期制度,完善执法观察期制度指引,谨慎使用行政处罚等严厉执法措施。依规依纪依法在重点领域试行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

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市司法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规范涉企政策制定实施机制。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应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消费者等方面的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立法相对集中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完善评估结果的反馈处理机制。

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17

构建营商环境协同共建机制。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常态化多元监督机制,强化各级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督查、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营商环境监督作用。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全面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研究制定市场主体退出改革政策。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规范简易注销流程,实行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免予公告等。健全企业破产制度,完善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统一破产案件立案流程、受理标准,细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制定执转破程序规则。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破产预重整制度。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积极引导困难企业破产重整,完善破产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修复机制。

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四)聚焦企业活力全领域激发,塑造机制最活的营商环境

19

构建全链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积极配合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工作,配合设立平顶山分中心,构建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知识产权交易综合服务平台。

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推行管家式科技服务新模式。依托省级开发区建设企业科创服务示范区,为科创企业提供产业政策、技术研发、中试熟化基地、平台建设、场地租赁、投资基金等全周期管家式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创新人才引育留机制。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国内外一流技术水平和重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能力的国际一流顶尖人才、国内一流领军人才及团队,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快速实现人才引进。畅通退休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发挥作用渠道,不受年龄限制,一人一策进行岗位安排和科研支持。实行硕博人才储备工程、大学生集聚工程等青年人才支持措施,支持鼓励更多青年人才参评中原英才计划青年项目,扩大市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规模。加大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力度,对新获批(备案)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提供支持。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和支持办法,对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健、配偶安置等全方位服务保障。

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构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服务体系。完善贯穿科技型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全链条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开展常态化政银企路演对接和直播宣介活动。加强政企银保对接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开展上门对接服务。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专项行动。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配合构建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网络。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金融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打造一流创新生态环境。支持探索科技型企业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加大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采购人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建立科技型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统筹银行信贷、风险补偿、融资担保、金融债等,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加快推进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落地工作。

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工信局、人行汝州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建立高水平开放新机制。对接先进自贸协定规则,推动我市金融服务、电信服务、制造业研发、管理咨询、养老服务、专业设计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落实省推进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智能审核等便利化举措。积极复制推广省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功经验。强化跨境电商、陆上贸易、数字贸易等领域的规则探索,提升对标国际规则和标准体系的能力。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汝州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企业办事全周期优化,塑造效率最高的营商环境

25

全面实现企业开办0.5天办结。深化企业开办+N项服务,将企业设立、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务Ukey、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纳入开办企业流程,推行线上一网申请、线下一窗办理。实现企业开办全程0.5个工作日办结。全面实现对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公章,免费发放税务Ukey,实现企业开办全程零收费、零成本。推动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建立健全住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行汝州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全面实现水电气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市政接入工程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政企协同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水电气企业在线获取和验证报装信息。推行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探索水电气暖外线工程容缺受理和承诺备案制度,符合条件的项目作出书面承诺后,可直接组织施工。完善线上水电气暖联合报装联审模块功能,推进水电气暖线上线下一事通办。优化去申请化供电服务模式,提升供电可靠性,全天候、全区域稳步推行不停电作业。将供水、供电报装事项纳入建设工程立项规划用地许可阶段,将供气、供热报装事项纳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实现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建筑许可事项同步受理并联办理一次办结。提供上门服务,实现零跑腿

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牵头,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全面优化升级不动产登记服务。全面深化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行网上税费同缴。全面实施存量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政银合作新模式。加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应用,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机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汝州支行市房产管理中心、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全面提升办理建筑许可质效。深化区域综合评估,建立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将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交通评价与地质灾害、压覆矿产、考古调查和勘探等评估事项前移至土地供应环节,原则上不再拿地后开展以上评估。持续开展联合测绘,完善测绘平台,加强测绘中介机构管理,分阶段整合测绘测量事项。推进工程建设类领域数字化改革,加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优化细化项目分类指引,制定完善精细化、差别化的审批流程和改革措施。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60天。探索建立建设工程质量风险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市住建局牵头,市经济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物局人防办、市气象局、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

全面打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阳光品牌。进一步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的隐性门槛和壁垒,落实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CA证书兼容互认。强化交易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逐步实现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在线监管。探索开展招标投标大数据分析监管,对交易异常行为进行监测预警,实现交易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实现招标投标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财政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信息共享,实现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建立建设工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全面推行招标项目登记信息共享。探索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中应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全面升级企业纳税服务。全面落实多税合一申报改革,丰富网上办渠道。推动电子税务局与豫事办平顶山专区对接,开设税务专区,逐步实现电子税务局应用在豫事办汇聚,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渠道。统筹推进软件对接转换,实现多税种财务软件一键申报。拓宽企业涉税数据开放维度,提高以数治税监管效能。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规范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流程,为车辆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提供便利。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即时查验有关证明事项,以查验结果替代告知承诺书,拓宽税邮服务中心功能,在免费邮寄发票的基础上,适时推出涉税资料、开办大礼包等免费邮寄服务。

市税务局


31

全面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通过宣讲出口信保、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及维护国际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扶持政策,鼓励传统行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积极培育跨境电商企业,探索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直接出口、外贸综合服务等新型外贸模式,助推外贸企业扩大跨境贸易水平。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聚焦企业需求全要素保障,塑造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32

深化万人助万企服务。健全主动服务机制,加速企业登门登企业门转变,加强企业诉求闭环办理和动态清零。健全精准服务机制,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对重大问题实行一企一策,组织开展问题跟踪回访和效能评估。拓宽万人助万企活动覆盖范围,更多向中小企业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产业倾斜,打造中小企业能办大事改革品牌。健全常态服务机制,优化考核体系,落实万人助万企活动常态化管理制度。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探索建立服务市场主体新模式。借鉴先进地区服务企业工作机制,选派服务管家、金融服务专员、警务服务专员、法律服务专员等多位一体为非公企业提供贴身服务。贯彻落实平顶山民营经济十大行动,持续深化两个健康示范创建,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家获得感。

市委统战部牵头,市工信局、市金融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提升土地供给服务能力。制定与新型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业用地和开发区功能配比。探索产业空间供给模式,深化单宗土地混合利用,实现片区土地在横向与纵向上功能兼容、空间联动,试行定制化设计+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的优质产业空间供给模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35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统筹协调信贷资源,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即报即审,快审快贷。依托平顶山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创新政采贷”“电力贷”“税易贷等应用,构建中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长效机制。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按照减量提质要求,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源整合。

市金融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6

提升人才供给服务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工作,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探索评审式、目录式、合作式等多样化人才引进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人才资源储备和需求分析,编制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采取项目+平台+人才模式,有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


37

提升项目保障服务能力。对重点项目实施容缺审查、随到随审、联审联批、限时办结,实行单独组卷报批。对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建设项目,探索实施告知承诺、属地政府承诺监管等方式,单独竣工验收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实现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投入使用。健全工作例会、协调调度、领导分包、观摩督导、三个一批评价制度等重点项目工作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8

优化外商投资管理服务。聚力服务提升,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等法律法规,对外贸投资企业实行精准服务,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及时全面地了解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外商投诉受理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全面开展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享受同等国民待遇。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9

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全市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深化信息共享应用,建立服务项目清单通报制度,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0

推进免申即享全覆盖。研究制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配套实施方案。重点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融资支持、招商优惠等领域分级梳理现有惠企政策,编制惠企政策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政策执行部门要编制惠企政策办事指南,实现惠企服务精准。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市财政局牵头,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1

推进免证可办全覆盖。加快电子证照制发,推进电子材料汇聚,强化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支撑,推动四电应用尽用。落实河南省加快推进四电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方案,大力推动企业和群众创业办事免证可办和材料应减尽减

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


二、构建四个闭环,夯实改革支撑

(一)构建“评价─反馈─整改─再评价”的以评促改闭环

42

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对标世界银行、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坚持走出去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和请进来国内外专家培训指导双轮驱动,全力以赴参与全省评价。在全市适时开展市场主体评市直部门、基层站所评议活动,倒逼各有关部门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43

高标准推动以评促改。针对第三方反馈的评价报告,常态化开展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整改提升攻坚行动。督促各地各部门聚焦弱项指标、薄弱环节,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整改专项督导,高质量开展专项整改。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44

高水平推动以评促建。聚焦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按年度进行政策升级。持续推行市领导分包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攻坚模式,突出改革创新,推动营商环境重点指标不断优化提升。健全完善营商环境建设奖惩机制,切实兑现奖惩承诺。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构建“预防—发现—整改问责—健全信用机制”的政务失信治理闭环

45

推动政务诚信教育全覆盖。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公务员培训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和理论培训。开展政务失信警示教育,引导各级公务员强化政务诚信意识,提高政务诚信水平。

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6

持续开展政务诚信监测。完善政务诚信监测机制,探索形成包含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的评价反馈模式,对于监测出现失信行为的政府部门,主动提醒、及时干预、督促整改,促进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提高政务诚信建设水平、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47

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督促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履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和会议纪要批复文件承诺事项,及时处置政务失信问题和舆情。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政务失信问题,经核实后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将严重政务失信信息纳入责任单位和人员信用记录,作为考核奖励、晋级任用的重要参考。

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8

强化政务失信风险源头预防和化解。建立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公众、企业参与实效。不得以政府换届、机构改革、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新官不理旧账

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


(三)构建“投诉—解决—反馈—整改”的政企沟通闭环

49

推进有诉即办全覆盖。落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推进12345热线一号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全面设立有诉即办服务窗口。规范有诉即办受理窗口接诉办理,建立健全有诉即办闭环工作机制、协同工作机制、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以及案例指导制度。加强诉求集中、高频、共性问题定期研判,推动有诉即办未诉先办转化。加强诉求办理结果监督,推动有诉即办有诉真办转化。畅通线上投诉反映渠道,实现投诉及时转办率、按期回复率达到100%。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窗口评价渠道全覆盖,评价覆盖事项率、覆盖部门率和实名差评按期整改率均达到100%

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市政府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0

建立常态化营商环境监督机制。落实《河南省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比照省级,组建我市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执法队伍推广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51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通过调研走访、面对面座谈、现场办公、开展宣讲活动、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员走流程等方式主动对接市场主体需求,突破解决个性问题,系统解决共性问题。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渠道,健全问题解决长效机制。

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四)构建“预防化解—高效解纷—完善解纷机制—升级政法服务”的企业权益保护闭环

52

建立商事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纠纷解决成本。突出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五个关键,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构建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与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畅通司法确认渠道,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建立处理重大涉企、涉众案件和重大经济纠纷风险评估机制。

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3

推动商事纠纷审判执行提质升级。全面推进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实行企业送达地址默示承诺制,提高企业送达地址告知确认的覆盖率。持续优化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实现案件网上办理、审判智能辅助、诉讼全程监督。拓展电子档案应用场景,逐步建立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等政府职能部门生效文书信息的在线核验渠道。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拓展人民法院执行网络功能,健全网络化查控机制。建立诉讼服务水平评价系统。

市法院牵头,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4

创新企业权益保护长效机制。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涉企经济犯罪案件依法审慎适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定期开展涉企刑事挂案清理,健全遏制和预防挂案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措施,审慎查封企业基本账户,依法支持活封、财产置换等保全方式,有效释放被查封财产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建立涉企疑难复杂案件层报机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完善诉求反映和权益保护机制,健全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持续深化执法司法公开,加强对涉企执法司法问题排查整治,解决涉企案件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选择性执法、插手经济纠纷、违规违法办案等问题。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提高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依靠法律抵御风险、维护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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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企业合规制度。构建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健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机制管委会作用。用好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建立完善企业合规激励机制,对涉案合规经营企业在执法、司法中依法给予宽大处理。实现市县两级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全覆盖,促进企业涉案行为和企业内部管理的合规整改,推动企业合规前端治理、末端治理一体化。

市检察院牵头,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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