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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平顶山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纲举目张抓工作,项目为王抓投资,千方百计促消费,开足马力拼经济,加快“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实现经济发展质量更高、效益更好、速度更快,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着力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布局,聚焦碳氢新材料、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优选项目、精选项目,谋划充实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储备库。到2023年底,谋划储备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0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00个,1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0个。
(二)着力抓好项目签约落地。到2023年底,实现新签约 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0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0个,1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0个;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少于30个。
(三)着力抓好项目开工建设。到2023年底,实现新开工 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0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0个,1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0个。
(四)着力抓好项目投产达效。到2023年底,实现新投产 达效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30个。
二、 工作任务
(一)强力推进招商引资,确保项目签约落地
1.狠抓大项目招商。树牢“项目为王”发展理念,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布局,优化“四张图谱”,做好“四个拜访”,聚焦碳氢新材料、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产业,紧盯重点企业和行业龙头,注重项目前瞻性、引领性,持续开展驻地招商和精准招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同步推进。
2.创新招商方式。加强与商会、行业协会、专业院校、行业龙头企业的联系,积极开展资本招商、产业链招商、“飞地”招商、市场化专业化招商、以商招商、驻地招商、基金招商、科研招商等多种形式,实现签约一批,全程代办一批,落地一批,提高招商实效。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招商活动,主动对接意向投资企业来汝考察,洽谈合作项目,提升招商引资实效。
3.助推项目落地。对招商引资项目,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要加强协作、主动服务,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形成招商合力。实行专班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项目研判会,解决企业在审批办理、开工建设、投产达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确保企业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得好。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汝瓷电子商务产业园管委会、温泉农村融合发展产业园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旅局等招商引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开工和建成达效
1.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继续实行“首席服务官”县级领导分包重大项目、联审联批等制度。列入省级“三个一批”的项目,要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分包县级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同时选派2-3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项目推进服务专员。县级领导为项目建设首席服务官,责任单位“一把手”为项目推进第一责任人,服务专员实施项目建设全程跟踪服务。
2.定期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议。首席服务官适时召开项目 推进调度会,市主要领导定期组织召开项目推进会,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进行研判,实施建账、理账、对账、交账、清账“五账”工作法,精准收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跟踪办理实效。
3.狠抓投产达效。项目单位要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科学组织,狠抓进度。项目责任单位要强化跟踪服务,切实把项目化、 产业化、工程化、信息化、方案化“五化”工作法落实到具体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对竣工验收工作提前谋划,并协调验收单位统一查验,联合验收,确保项目及时投产达效。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汝瓷电子商务产业园管委会、温泉农村融合发展产业园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畜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体局(教 育)、市教体局(体育)、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广旅局等承担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优质高效配置要素资源,优化项目投资环境
1.强化资金保障。高效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资金签约投放,用足用活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设备更新改造中长期贷款政策,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项目推介和银企对接活动,鼓励引导金融机构跟进投放信贷资金,进一步创新“专项债+市场化融资”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体局(教育)、市教体局(体育)、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
2.强化项目用地保障。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完善稳经济促增长规划用地政策措施,实行全链条服务、全流程提速的用地保障机制,全面推行“承诺制+标准地”改革,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努力做到“熟地等项目”、拿地即开工;积极推进规划用地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改革,全面推行建设用地自动化审批,实行建设用地申报“录入即合格”,实现建设用地审查“生成即符合”;腾退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省域内交易节余指标库储备。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汝瓷电子商务产业园管委会、温泉农村融合发展产业园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单位
3.加快手续办理。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落实《河南省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河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和申报材料清单(2022年版)》,严禁擅自增加审批事项,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推动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区域评估”“多规合一 ”“多评合一 ”“容缺办理”“联合审验”“标准地”等审批服务新模式与分阶段并联办理流程融合,进一步压减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政府审批、公共服务等时间,充分发挥改革创新举措的集成叠加效应。探索采取“帮办”“代办”模式保障项目最快开工。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物局、市林业局等有审批职能的单位
三、 健全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项目建设和“三个一批”列入重要议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统筹协调。市重点项目办要牵头负责统筹抓好项目谋划、收集、汇总、督查、奖惩等工作;市生态环境、自然资 源和规划、财政、住建、金融等部门依法依规提供要素保障服务,分别制定服务保障“三个一批”项目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做好项目施工环境维护和保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三)实施督导激励。项目推进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要全链条服务,助力企业升规纳统、项目投产达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发展改革委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重大项目尤其是列入省级“三个一批”的项目每月进行一次督查、排名、通报,对问题解决不及时、项目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汝州市“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 2023年“三个一批”重大项目任务分解表
3. 汝州市“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考评办法
4. 汝州市“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活动考评指标表
附件1
汝州市“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加快“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强化“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压茬进行、滚动实施,特成立汝州市“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国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 :张振伟 (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成 员:樊顺昌(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韩增群(市财政局局长)
韩沛毅(市商务局局长)
陈娅晓(市统计局局长)
王玉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
李天玺(市畜牧局局长)
刘均莹(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梁帅军(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培杰(市公路局局长)
杨景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李玉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似阳 | (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局长) |
王国强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
刘建青 | (市水利局局长) |
薛通文 | (市林业局局长) |
李建锋 | (市教体局<教育>局长) |
刘亚丽 | (市教体局<体育>局长) |
王国杰 | (市地矿局局长) |
金 鹏 | (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
邢胜军 | (市民政局局长) |
徐永华 | (市文物局局长) |
董承阳 |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
薛文来 |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
王志云 | (市移民局局长) |
曹松海 | (市新城办主任) |
邢滨华 | (市人防办主任) |
陶晓伟 | (市税务局局长) |
李丰义 |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
范强立 |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
薛国强 |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
李士瑄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八级职员) |
许刘锋 | (国网汝州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樊顺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项目办主任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实施。
附件2
2023年“三个一批”重大项目任务分解表
一、乡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汝瓷电子商务产业园、温泉农村融合发展产业园
序号 |
项目单位 | “三个一批”项目(个) |
备注 | |||
谋划 项 目 | 签约 项 目 | 开工 项 目 | 投产达 效项目 | |||
1 | 经开区管委会 | 20 | 8 | 8 | 6 | |
2 | 汝瓷电子商务产业园 | 12 | 4 | 4 | 3 | |
3 | 温泉农村融合发展产业园 |
12 |
4 |
4 |
3 | |
4 | 温泉镇 | 12 | 4 | 4 | 3 | |
5 | 临汝镇 | 12 | 4 | 4 | 3 | |
6 | 陵头镇 | 12 | 4 | 4 | 3 | |
7 | 小屯镇 | 12 | 4 | 4 | 3 | |
8 | 庙下镇 | 12 | 4 | 4 | 3 | |
9 | 蟒川镇 | 12 | 4 | 4 | 3 | |
10 | 寄料镇 | 12 | 4 | 4 | 3 | |
11 | 骑岭乡 | 12 | 4 | 4 | 3 | |
12 | 杨楼镇 | 12 | 4 | 4 | 3 | |
13 | 焦村镇 | 12 | 4 | 4 | 3 |
14 | 夏店镇 | 12 | 4 | 4 | 3 | |
15 | 大峪镇 | 12 | 4 | 4 | 3 | |
16 | 纸坊镇 | 12 | 4 | 4 | 3 | |
17 | 王寨乡 | 12 | 4 | 4 | 3 | |
18 | 米庙镇 | 12 | 4 | 4 | 3 | |
19 | 风穴路街道 | 12 | 4 | 4 | 3 | |
20 | 钟楼街道 | 12 | 4 | 4 | 3 | |
21 | 洗耳河街道 | 12 | 4 | 4 | 3 | |
22 | 紫云路街道 | 12 | 4 | 4 | 3 | |
23 | 煤山街道 | 12 | 4 | 4 | 3 | |
24 | 汝南街道 | 12 | 4 | 4 | 3 | |
合计 | 296 | 100 | 100 | 75 |
二、市直承担项目建设任务单位
序 号 |
项目单位 | “三个一批”项目(个) |
备注 | |||
谋划项目 | 签约项目 | 开工项目 | 投产达效项目 | |||
1 | 发改委 | 6 | 2 | 2 | 1 | |
2 | 财政局 | 6 | 2 | 2 | 1 | |
3 | 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6 | 2 | 2 | 1 | |
4 | 工信局 | 6 | 2 | 2 | 1 | |
5 | 商务局 | 6 | 2 | 2 | 1 | |
6 | 交通运输局 | 6 | 2 | 2 | 1 |
7 | 公路局 | 6 | 2 | 2 | 1 | |
8 | 住房城乡建 设局 | 6 | 2 | 2 | 1 | |
9 | 水利局 | 6 | 2 | 2 | 1 | |
10 | 地矿局 | 6 | 2 | 2 | 1 | |
11 | 畜牧局 | 6 | 2 | 2 | 1 | |
12 | 教体局 (教育) |
6 |
2 |
2 |
1 | |
13 | 教体局 (体育) |
6 |
2 |
2 |
1 | |
14 | 卫健委 | 6 | 2 | 2 | 1 | |
15 | 城市管理局 | 6 | 2 | 2 | 1 | |
16 | 文物局 | 6 | 2 | 2 | 1 | |
17 | 农业农村局 | 6 | 2 | 2 | 1 | |
18 | 林业局 | 6 | 2 | 2 | 1 | |
19 | 文广旅局 | 6 | 2 | 2 | 1 | |
20 | 民政局 | 6 | 2 | 2 | 1 | |
21 | 乡村振兴局 | 6 | 2 | 2 | 1 | |
22 | 移民局 | 6 | 2 | 2 | 1 | |
23 | 供电公司 | 6 | 2 | 2 | 1 | |
24 | 新城办 | 6 | 2 | 2 | 1 | |
25 | 应急管理局 | 6 | 2 | 2 | 1 | |
合计 | 150 | 50 | 50 | 25 |
附件3
汝州市“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考评办法
为深入贯彻“项目为王”理念,推动全市“三个一批”活动落地见效,形成签约项目加快落地、落地项目加快开工、开工项目加快建设、在建项目加快投产、投产项目加快达效的项目长效推进机制,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重点
以制造业为主攻方向,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布局,聚焦碳氢新材料、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产业,将省市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要求的高质量项目纳入“三个一批”活动滚动推进。纳入“三个一批”活动的项目,原则上制造业投资规模不低于1亿元,重大基础设施不低于1亿元,现代服务业不低于1亿元,社会民生事业项目不低于5000万元。“两新一重”、数字经济、创新研发平台等科技含量高、创新引领性强的项目可适当降低标准。
二、 考评对象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汝瓷电子商务产业园、温泉农村融合发展产业园。
(二)承担重大项目建设任务的市直单位(25个):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教体局(教育)、市教体局(体育)、市卫健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地矿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广旅局、市文物局、市移民局、市供电公司、市新城办、市畜牧局。
(三)承担重大项目服务保障的职能部门(18个):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旅局、市人防办、市文物局、市行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供电公司。
三、 考评方式
由市重点项目办负责,每季度对各单位进行一次考核排序,四个季度得分总和作为年终总评得分。
四、考评内容
(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汝瓷电子商务产业园、温泉农村融合发展产业园和承担重大项目建设任务的市直单位考核内容共分五个方面,分别从项目的谋划储备、签约落地、开工投产、投产达效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分值设置为“基本分项”(100分)和“加减分项”(据实核算)两部分。
1. 基本分项
(1)项目谋划储备情况(20分)
完成谋划储备任务的记10分,其中每谋划一个2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加2分,每谋划一个5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加4分,最多加10分。没有完成谋划储备任务的,每少一个项目扣2分,扣完为止。
(2)签约落地情况(20分)
主要考核谋划项目的招商签约、落地、开工情况等。完成签约任务的,记10分,签约项目按期实现实质性开工的记10分,共20分。未完成任务的,根据完成比例记分。未按期开工的,不记分。
(3)开工情况(20分)
主要考核省市重大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情况。项目按期实现实质性开工的记20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在资金下达后3个月内实现开工的,视为按期开工。重大项目开工认定标准以进入统计局当期固定资产投资库为依据。当季没有新开工项目,但前期工作开展扎实的酌情记分,最高记10分。
(4)投产达效情况(20分)
按期投产达效的记20分,未实现投产达效的,按投资完成比例记分。当季没有投产项目,但前期工作开展扎实的酌情记分,最高记10分。
(5)服务保障情况(20分)
服务推进方面,各单位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按期召开并解决实际问题的得10分,未解决问题的得0分。
要素保障方面,包括项目土地、林业、环境容量、资金等保障情况,保障到位的得10分,因要素保障不力,影响项目建设的扣2-6分。
2. 加分项
(1)每申报完成一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千万元以上(含打捆)项目或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加1分,每开工实施一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或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加2分。
(2)每上报列入省级“三个一批”项目一个加5分。
(3)每签约、开工、投产达效一个1亿元、3亿元、5亿元以 上产业项目分别加1分、3分、5分。其中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另加2分,单纯种植、养殖类项目不加分。
(4)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被上级媒体刊文表扬或典型经验做法获市级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每次加2分。
3. 减分项
(1)列入省级“三个一批”的项目当季未按期开工、投产、达效的,每延迟一个季度扣2分。
(2)被纪委监委、公安查证落实有破坏营商环境的,每有一次扣2分。
(3)被通报批评、约谈的,每有一次扣2分。
(二)承担重大项目服务保障的职能部门考核内容1项,即企业服务评价,由市重点项目办组织抽取30家项目单位按百分制评议,评议得分即为服务保障职能部门的考核得分。评议内容包括:
1. 服务态度方面(20分):根据服务单位是否做到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周到、文明礼貌,是否有吃、拿、卡、要等现象,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
2. 工作效率方面(40分):根据服务单位对项目的承诺或法定办理时限,看实际办理时间是提前、按时或超时办结;
3.服务质量方面(40分):根据服务单位是否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大厅审批制,在执收执罚时是否按照收费法定下限、首次违规只纠章不罚款,是否存在向企业乱检查、乱摊派等情况。在项目服务推进过程中,因环保管控实施“一刀切”,造成大面积项目停工情况的,取消责任单位评先资格,在总成绩中扣5分。
五、 结果运用
(一)依据2023年考核结果,分别设立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先 进单位奖,其中乡镇街道:第1名奖励30万元,第2、第3名各奖励20万元,第4、第5名各奖励10万元。市直承担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单位:第1名奖励30万元,第2、第3名各奖励20万元,第 4、第5名各奖励10万元。市直承担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单位:第1 名奖励10万元,第2、第3名各奖励5万元。获奖单位和个人按优先条件申报。
(二)依据《汝州市“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行政问责办法》, 由市重点项目办负责考核,得分结果报请汝州市“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应办法进行行政问责。
附件4
汝州市“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活动考评指标表
序号 |
评价 指标 |
评价内容 | 基础分值 |
增减分值 |
1 | 谋划储备 | 完成谋划储备任务的记10分,其中每谋划 一个2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加2分,每谋划一 个5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加4分,最多加10 分。没有完成谋划储备任务的,每少一个项 目扣2分,扣完为止。 |
20 |
每申报完成一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千 万元以上(含打捆)项目或地方政 府专项债项目加1分。 |
2 |
签约 落地 |
主要考核项目的招商签约情况、落地开工情 况等。完成签约任务的记10分,签约项目 按期实现实质性开工的记10分,共20分。 未完成签约任务的,根据完成签约比例记 分。未开工的不记分。 |
20 |
每引进一个工业项目加0.5分,其 中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加1分,最多 加2分。每上报列入省“三个一批” 签约项目一个加5分。每签约一个 1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产业项 目分别加1分、3分、5分。 |
3 |
开工情况 | 主要考核省市县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 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情况。项目按期 实现实质性开工的记20分。中央预算内投 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在资金下达后 3个月内实现开工的,视为按期开工。重大 项目开工认定标准以入固定资产投资厍为 依据。当季没有新开工项目,但前期工作开 展扎实的酌情记分,最高记10分。 |
20 | 每开工实施一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 目或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加2分。 每上报列入省“三个一批”开工项 目一个加5分。每开工一个1亿元、 3亿元、5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分别加 1分、3分、5分。列入“三个一批” 的项目未按期开工的,每有一个项 目扣2分。 |
4 | 投产达效情况 |
按期投产达效的记20分,未实现投产达效 的,按投资完成比例记分。当季没有投产项 目,但前期工作开展扎实的酌情记分,最高 记10分。 |
20 | 每上报列入省“三个一批”投产达 效项目一个加5分。每投产达效一 个1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产业 项目分别加1分、3分、5分。列入 “三个一批”的项目未按期投产达 效的,每有一个项目扣2分。 |
5 |
服务保障 | 服务推进方面,各单位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按期召开并 解决问题的得10分,未解决问题的得0分。 要素保障方面,包括项目土地、林业、环境 容量、资金等保障情况,保障到位的得10 分,因要素保障不力,影响项目建设的扣 2 - 6分。 |
20 |
被上级媒体刊文表扬或典型经验作 法获市级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每 次加2分。被通报批评、约谈的, 每次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