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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汝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政策依据
为做好我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02号)精神,制定《汝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2.报名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我市中招报名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通过河南省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报名和志愿填报。
每位考生可以分三个批次填报志愿。第一批次录取学校为汝州市第一高级中学、汝州市第二高级中学、汝州市实验中学,考生可以填报其中一个统招志愿。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汝州市第三高级中学、汝州市第四高级中学、汝州市第五高级中学,考生可以填报其中一个统招志愿。第三批次录取学校为汝州外国语高级中学、汝州市敬之中学、汝州市万基高级中学、汝州市朝阳高级中学、汝州市冠华高级中学,考生可以填报其中两个统招志愿。
汝州市第一高级中学、汝州市第二高级中学、汝州市实验中学招收分配生,各学校分配生计划另行发布。
汝州市第一高级中学、汝州市第二高级中学、汝州市实验中学、汝州市第三高级中学、汝州市第四高级中学、汝州市第五高级中学招生体育特长生,具备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汝州市提前批次志愿,每位考生可以填报其中一个志愿。
3.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以 A、B、C、D 四个等级呈现,其中A等占25%、B等占30%、C等占40%、D等占5%,C等及以下考生不能参与第一批次高中录取,D等考生不能参与普通高中录取。英语听力考试采用U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4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4.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全部在“高中招生平台”上进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市教体局结合本地普通高中学位和招生计划数量,合理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提前批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2个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3日;
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省提前批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省提前批录取工作结束后,我市开展本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汝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每个考生每年度仅可被一所学校录取。被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一批次录取,被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二批次录取,被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三批次录取,第三批次按顺序志愿录取。提前批次(体育特长生)录取按照《汝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汝教普〔2024〕10号)执行。汝州市各高中录取,严格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中招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若仍有并列,则将并列考生全部录取。
各地中招录取工作全省统一集中进行,7月15-16日,市县级提前批次集中录取;7月20-30日,市县级普通批次录取;8月3-6日,全省统一集中补录;8月20日前全省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按总分10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5.建档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全员建档,被录取学生报到需携带考生档案,教体局将于秋季学期开学后对各高中录取新生档案进行检查。
考生建档材料应包括: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单(网上打印)、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网上打印)、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网上打印)、政策性加分申报表、分配生资格公示、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公示、中招考试承诺书、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6.分配生政策
为了满足薄弱初中学校学生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我市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制度,汝州市第一高级中学、汝州市第二高级中学、汝州市实验中学招收分配生,分配生比例达到55%以上。
7.中招政策性加分政策
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2。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各单位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8.规范招生秩序
一是严肃招生纪律。各地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掐尖招生;严禁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签约、圈占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是是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各地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足义务教育课程,严禁提前结业备考。要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适宜的教育,保障学生选择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尊重学生选择接受高中阶段学校方式,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放弃中考。严禁限制学生或取消学生中考报名资格,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
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省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学籍管理费、捐资助学费等。
汝州市依托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邀请各中心校人员列席高中招生会议,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生应认真填写《2024年中招考试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1份留存在毕业学校,1份装入考生档案,1份上报教体局普教科。
附件1
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日 期 | 时 间 | 科目 | 分值 | 备 注 | ||
6月22日 | 上午 | 8:20—10:20 | 120分钟 | 语文 | 120 | |
11:10—12:00 | 50分钟 | 历史 | 5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
下午 | 15:00—16:00 | 60分钟 | 物理 | 70 | ||
16:50—17:40 | 50分钟 | 化学 | 50 | |||
6月23日 | 上午 | 8:20—10:00 | 100分钟 | 数学 | 120 | |
10:50—11:50 | 60分钟 | 道德与法治 | 7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
下午 | 15:00—16:40 | 100分钟 | 英语 | 120 |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 |
6月24日 | 上午 | 9:00—9:50 | 50分钟 | 生物 | 卷面分值各为50分,考试对象为初中二年级学生,成绩以等级呈现。 | |
10:40—11:30 | 50分钟 | 地理 |
附件2
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1.根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 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 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 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 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 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
政联〔2019〕2 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
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附件3
2024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诚信考试是每一名考生都应该具备的基本公民素质。我是参加河南省2024年中招考试的一名考生,现郑重承诺:
1.我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本人己签字确认。
2.本人已认真学习并了解省市中招政策以及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将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思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不违纪、不作弊。
3.进入考场时携带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4.不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修正液、涂改液、文具盒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喧哗,不交头接耳、不打手势暗号,不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终考铃响后不在考场和考点警戒线内逗留。
6.我已了解志愿学校基本情况、录取办法和收费标准,所填报志愿是本人真实意愿,一经录取,将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准考证号: 地
监护人: 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