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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顶山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2日至4月25日,平顶山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汝州市民政局殡葬领域有关职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2025年5月20日,平顶山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汝州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
汝州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殡葬改革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严密部署,高位推动,确保殡葬改革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局领导班子扛稳筑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层层传达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
汝州市民政局党组坚决扛起专项巡察牵头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殡葬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殡葬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各类问题,及时向分管市领导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有序推动。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聚力整改见效
集中整改阶段,各责任科室立足职责分工,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整改工作专班常态化跟进督导,推动各责任科室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整改质效达标。同时,以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各责任科室结合实际精准堵塞制度漏洞,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36条具体问题,现已完成整改31条,具体整改成效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殡葬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不到位,推进殡葬改革有差距
1.关于“对殡葬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先后6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批示精神,压实做细理论学习政治责任。二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推动落实部门协作机制,印发《2025年度汝州市殡葬领域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动真碰硬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红脸出汗中凝聚思想共识,共同提升殡葬工作管理水平。四是制定《殡葬管理所(殡仪馆)日常工作规范细则》,开展殡葬领域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培训。
2.关于“推动建立殡仪服务站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利用殡仪馆现有悼念厅、守灵厅等设施,实施修缮改造升级以开展殡仪服务。目前,已向平顶山市民政局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该项目正按计划推进,改造完成后可基本满足群众治丧需求。
3.关于“殡葬服务设施缺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建立殡葬设施专门图层并纳入“一张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公益性殡葬设施用地需求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建立了市殡葬设施图层,并通过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审批。二是联合汝州市国投集团、香港新华集团对接洽谈投资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
4.关于“未严格落实殡葬行业的公益属性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经营性公墓承包给个人问题,市纪检监察部门已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调查处理。二是将经营性公墓公益属性发挥作为年检重要内容,督促公墓落实公益墓位比例,分档定价、分期建设。
5.关于“文明殡葬新风宣传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殡葬管理条例》,并解读学习《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二是在清明节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联合宣传部、文联等部门开展“艺润汝州文联万家”—“金富城杯”群众文化活动、“咱村有戏”暨打铁花非遗展演系列文化活动,用贴近群众的宣传内容,吸引群众参与;制作节地生态安葬系列微视频,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众号逐期推送,以视频、动漫的形式宣传节地生态安葬政策和知识,在广大群众中厚植绿色、节地、生态殡葬理念。
6.关于“文明节俭治丧风气不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汝州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干部职工签订《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廉政承诺书》。二是组织召开汝州市殡葬管理事务综合专题培训班,对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10个职能部门及21个乡镇(街道)负责殡葬领域管理工作的相关同志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有效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带头作用,践行文明节俭殡葬方式,提升群众对文明治丧的认知度与认同感。三是针对噪声扰民问题,实行24小时响应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7.关于“节地生态安葬改革要求落实不到位,散埋乱葬治理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汝州市民政局 汝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通知》,并通过政府网站、“汝州城事”“汝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二是印发《2025年度汝州市殡葬领域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共开展3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8)关于“文明低碳祭扫宣传效果不佳,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清明节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在乡镇(街道)张贴文明祭祀倡议书、发放单页、悬挂条幅;在“新时代文明中心”平台发布文明祭扫倡议书,通过多样化宣传形式,提升广大干部群众认知度;二是制定殡葬领域防火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我局对汝州市龙凤山福寿园公墓开展检查,重点查看场所内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及墓区防火措施,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已整改完毕。
9.关于“内部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制定《殡葬管理所(殡仪馆)日常工作规范细则》,明确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交接班制度,规范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二是建立档案管理专项制度,设立档案管理员。实行电子化和纸质化双轨存档,确保基础工作资料完整,同时方便档案查询。三是规范火化用油使用流程,对火化用油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批。
10.关于“殡葬管理服务水平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殡葬管理所(殡仪馆)服务管理制度,规范了丧、殡、葬、祭各环节工作流程及服务标准。二是对殡仪馆、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开展殡葬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培训,解读学习《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三是已制定《汝州市殡葬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11.关于“违规外包殡仪服务”问题
整改情况:已终止与第三方公司的外包业务;制定殡葬管理所(殡仪馆)服务管理制度,对殡葬服务标准、购买服务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牵头推进行业监管和执法不力,殡葬管理协作机制不健全
12.关于“火化证明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平顶山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遗体火化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审核签发程序,确保火化证明签发内容真实无误。二是已健全火化证明管理制度,建立电子台账,实现电子台账与纸质存根一一对应,做到可查可溯。
13.关于“各协作部门权责不明,任务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发挥牵头作用,与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等八家单位联合印发了《2025年度汝州市殡葬领域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二是召开2025年度汝州市殡葬领域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会议,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就深入贯彻落实殡葬改革相关决策部署、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和巡察反馈问题推进研究部署。
14.关于“行业主管责任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民政行业主管责任,今年7月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了联合执法专项活动,对1家未办理经营审批手续私自营业的殡仪服务机构,开展现场执法,责令其停止营业。8月联合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医院太平间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1条,已督促整改。二是针对经营性公墓涉嫌非法集资问题,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15.关于“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弄虚作假,未批先建,非法占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公墓审批程序,建立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台账。二是审批过程中充分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市林业局等部门意见,从源头上杜绝公益性公墓建设弄虚作假、未批先建、违法占地等问题。
16.关于“经营性公墓监管缺失,非法占地扩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民政行业监管作用,加强经营性公墓土地使用日常监管,对建设规模、墓穴标准等方面开展实地巡查。二是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国有汝州市风穴林场联合召开经营性公墓非法占地扩建协调推进会,相关问题正在推动整改中。
17.关于“存在违规建设超标准墓穴、‘宗族墓’,违规预售墓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5年度汝州市殡葬领域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定期对经营性公墓的相关问题开展实地巡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二是对违规预售墓穴的龙凤山福寿园公墓,已责令停业整顿,并在公墓门口显著位置张贴禁止买卖墓穴公告,对群众告知提醒。
18.关于“存在违法占地建设黑公墓(骨灰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常态化执法机制,制定《2025年度汝州市殡葬领域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加大对公墓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对非法占地建设殡葬设施项目等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二是对反馈的涉及2个乡镇的非法建设墓地、未经审批建设骨灰堂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19.关于“以公益性公墓为名建设经营性公墓”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涉及的五龙山陵园公司违规将公益性公墓改为经营性公墓问题,汝州市人民法院已对涉案人员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已被追责问责;关于龙凤山福寿园经营性公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问题,目前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正在侦破中。
20.关于“丧葬用品和丧葬服务市场监管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洗耳河街道办事处会商研判,对未办理经营审批手续私自营业的殡仪服务机构予以关停。二是印发《2025年度汝州市殡葬领域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殡葬领域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已开展3次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21.关于“未全面实施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标准、殡葬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已在汝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殡仪馆予以公示。二是市殡仪馆已落实明码标价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惠民政策减免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
(三)推进殡葬行业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重点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
22.关于“打击运尸黑车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对市内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暗访并督促医疗机构定期排查院内运尸黑车。对发现的停放私家车“黑车”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根据市卫健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遗体转运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死亡病人遗体转运管理工作。
23.关于“违规外包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市卫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太平间(停尸房)管理工作的通知》,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向殡仪中介及个人倒卖逝者亲属信息牟利、乱收费。目前,相关医疗机构已终止与第三方签订的外包合同与合作协议。
24.关于“套取惠民殡葬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作殡仪馆业务服务登记台卡,据实核算惠民殡葬补贴,报送市财政局审批。二是严格执行殡葬惠民补贴管理制度,建立资金拨付台账,在殡仪馆显著位置公示惠民项目及收费标准。
25.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中共汝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明确大额资金支付、服务设备采购等需经“三重一大”会议研究表决通过后,附会审签字、会议记录后方可拨付。
26.关于“殡葬领域干部职工警示教育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殡葬领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观看《脱缰的殡葬“野马”》殡葬领域腐败案例专题片,殡仪馆、殡葬管理所全体工作人员及党员干部共计30余人参加。并对殡仪馆、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进行《殡葬管理条例》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培训及《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学习,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二是建立健全火化证明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公章使用流程。
27.关于“对‘关键少数’监管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程序,已将殡仪馆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调离原岗位,强化关键岗位“关键少数”监管,并对新任殡仪馆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了廉政谈话。发挥民政监管、纪检监察作用,加强殡葬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于设备采购事项,将严格按照程序提交局党组会议表决通过后再行实施。
28.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监督检查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举办汝州市殡葬管理事务综合培训班,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善端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骨干着重从工作作风纪律、殡葬管理服务、移风易俗、殡葬执法等方面进行授课,全市11家殡葬工作协作单位相关负责同志、21个乡镇街道分管副职及民政所长参加培训,有力推动殡葬从业人员工作能力与综合素养全面提升。
29.关于“人员招聘、使用随意性大”问题
整改情况:殡仪馆特殊岗位人员使用事宜,已通过市民政局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审议,完成相关文件审核及公告发布,确保特殊岗位人员配置合规。
30.关于“殡葬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轮岗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殡葬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轮岗交流机制,明确轮岗范围、周期。5月份,已完成殡仪馆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轮岗工作,强化岗前培训,实现岗位平稳交接。
31.关于“安全底线意识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殡葬领域防火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汝州市龙凤山福寿园公墓开展检查,重点查看场所内消防器具的配备情况及墓区防火措施,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督促整改。
32.关于“非税收入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殡葬管理所(殡仪馆)日常工作规范细则》,使用市财政局指定的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避免非税收入管理出现漏洞。
33.关于“无依据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上级津补贴发放规定严格执行,并建立津补贴发放明细台账。
34.关于“对殡葬设备采购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核设备招投标程序,严防围标串标现象,组织召开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培训会,重点对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政府采购流程等进行系统学习。二是强化采购人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执行采购设备招标相关规定,经“三重一大”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
35.关于“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办公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并将直接责任人调离原工作岗位。二是完善制定了《汝州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和财务报销工作制度》,规范财务行为,落实专款专用,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3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计财科、纪检监察室对局属二级机构固定资产开展全面清查,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二级机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每月填报固定资产台账,确保资产及时入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5-6058720;电子邮箱rzsbzldxz@126.com。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