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rzssfj-00000-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1-12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公告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4-01-12 浏览次数:

为使社会公众能够正确识别和选聘律师,避免选择法律服务机构失误带来的风险,同时引导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更好发挥律师队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能作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我市执业律师,均持有河南省司法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盖有“河南省司法厅”公章,附有律师个人照片、所属执业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等信息。

二、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唯一机构。我市律师事务所均由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在办公场所内均悬挂、公示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凡名称非“XXX律师事务所”,没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均非法定律师执业机构。聘请律师时,应与该律师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由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代理手续、统一收取费用并开具票据。

三、社会上各类法律咨询公司、法律服务公司、法律工作室、律师经纪人委员会等机构不是律师事务所,通常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他们的经营范围有严格限制,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律师不得在其中执业。如与他们发生法律服务纠纷,请及时依法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利益受损。

四、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以律师名义承揽法律业务,属于假冒律师执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社会公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可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广大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需要法律服务时,建议先确定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性质、类别;如果需要聘请律师,请认真核对律师身份并与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避免上当受骗。

 

 

汝州市司法局     汝州市人民法院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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