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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zsnncj-00000-2025-00001
  • 发布日期
  •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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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脱贫户、监测对象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资金请示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4-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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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汝政办〔202435号)文件要求,我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按照《关于印发过渡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基本医疗参保资助工作的通知》(平巩固脱贫成果〔20226号)文件要求,脱贫户、监测对象为定额资助对象,2025年基本医疗参保资助标准为脱贫享受政策户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监测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

一、监测对象资助情况。按照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免申即享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平医保〔202457号)文件要求,定额资助参保对象实行差额征缴的资助参保方式,个人可通过河南税务缴费渠道差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监测对象个人需缴费320元,财政匹配资助80元。

我市在集中缴费期,共涉及监测对象2884人,每人需资助80元,共计230720元。其中,涉及2693215440元,已由医保局先行通过财政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资助,需经财政划拨至医保救助账户(账户名称:汝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医疗救助;账号:00000303845111261012-0107;开户行:汝州市农商银行);剩余19115280元,需要补助到个人,需拨付至市农业农村局后分解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拨付到个人。

二、脱贫户资助情况。脱贫户2025年基本医疗参保资助未实行免申即享政策,需个人全额缴纳后,再予以补助。我市集中缴费期,涉及脱贫享受政策户11687人,个人缴费400元,每人需资助20元,共计233740元,需拨付至市农业农村局后分解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拨付到个人。

上述脱贫户、监测对象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资金总需共计464460元,其中,215440元需划拨至医保救助账户,249020元需划拨至农业农村局账户。

目前该笔资金尚未拨付,恳请解决为盼。

否,请批示。

 

 

 

2025427

汝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脱贫户、监测对象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资金请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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