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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4年10月中旬,汝州市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9535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86万元。
2、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58万元。
3、平顶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1万元。
4、汝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60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9535万元。
二、分配原则:
依据《汝州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经汝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等,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优先安排到人到户等奖补项目,促进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稳定增收。
二是支持产业发展,依照上级要求保障产业资金投入,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是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附件:汝州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xls
备注:每个项目具体建设情况由实施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12317 0375—6868851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