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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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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城市管理局:注意,是罚款+全部清理干净!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8-21 浏览次数: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不仅影响市容市貌

还易引发扬尘污染、道路安全等问题

汝州市城管执法局对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零容忍!!!

在对当事人依法处罚后

要求其将倾倒点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干净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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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上午,汝州市城管执法局接举报称,在望风烟线风穴文化广场南,有一辆小型货车正在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接到举报,正在巡查建筑工地的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处。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豫D蓝牌小型白色建筑垃圾运输车正在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当即进行现场勘验,固定证据,对该车辆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下达相关文书,要求该车辆所属公司相关负责人到城管局接受调查处置。

 

处罚依据和结果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时鉴于其认错态度好,积极清理倾倒的垃圾等行为,最终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从轻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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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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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上午,接到群众举报,汝州市望嵩路与汝南肖庄路口有车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豫D蓝牌小型白色建筑垃圾运输车正在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当即进行现场勘验,固定证据,对该车辆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下达相关文书,要求该车辆所属公司相关负责人到城管局接受调查处置。

处罚依据和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时鉴于其认错态度好,积极清理倾倒的垃圾等行为,最终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从轻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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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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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上午,汝州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汝州市立交桥附近时,发现有人倾倒建筑垃圾约为3立方米,执法人员当场出示了执法证件,并对现场进行了拍摄取证。

处罚依据和结果

  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时鉴于其认错态度好,积极清理倾倒的垃圾等行为,最终个人作出罚款人民币二百元整(¥200.00)的从轻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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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

可能有人要提出疑问了

不让随意倾倒

那应该怎么倒,倒哪里?

别急

建筑垃圾清运是有流程的

我们继续往下看

大型工地建筑垃圾清运流程

首先,申请建筑垃圾消纳的建设方或施工方在进行建筑垃圾清运前需携带规定资料(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与清运公司签订的合同、开复工证明、施工图纸、工地建设方和施工方的营业执照等)前往汝州市城管局进行建筑垃圾清运申请报备,然后城管局对其施工现场、清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清运量和消纳点现场进行勘察,交警队对其清运路线进行审批,并要求其使用审核通过的清运公司的渣土车进行建筑垃圾清运,最后在其进行建筑垃圾清运时,城管局会对其清运时间、清运路线,清运车辆情况进行检查。

在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需要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和建筑垃圾遗撒,并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

个人建筑垃圾清运流程

个人进行建筑垃圾清运的,需通过经汝州市城管局审核有清运资质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运输。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将按照清运流程将建筑垃圾运至消纳点。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觉遵纪守法

同时欢迎广大市民

对非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

积极监督举报

举报热线:12319

 

法律法规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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