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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2日至4月25日,平顶山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汝州市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其间,对我局涉及殡葬领域相关职能落实情况进行了延伸了解。5月19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将我单位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落实情况
汝州分局在接到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和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根源,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将巡察组反馈意见按职责分解到分管班子成员和科室站队,要求责任科室逐一对照问题要求,限定时限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落实,确保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为了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亚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整改台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1.巡察反馈情况
巡察组在巡察结束后,反馈问题涉及汝州分局5条问题。
2.具体办理情况
目前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尚需长期坚持。
二、集中整改事项
反馈问题涉及汝州分局5条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地建设殡葬设施违法行为长期疏于监管。“三沿两区”,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前未开展过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地建设殡葬设施的排查及环保宣传工作,对公益性公墓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地问题长期疏于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汝州分局在每周工作例会上,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殡葬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分工,局长为总负责人,副局长分包乡镇办事处,执法人员包片,利用网格化对对全市内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三沿两区” 殡葬设施开展执法检查;二是6月5日在汝州市工人文化宫广场开展“世界环境日”活动中,通过摆放殡葬领域宣传栏和发放倡议书,宣传殡葬领域生态环境工作。
(二)生态环境准入制度与规划制度未落实。未督促指导过汝州市殡仪馆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排污许可证。未将殡葬服务设施的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林业局已上报林业厅,汝州市殡仪馆建设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当时由于国家尚未出台生态红线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后国家出台生态红线相关规定之后,各部门依法依规指导其补办现需手续。根据《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全市殡仪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已经将殡仪馆纳入生态环境日常监管对象,防治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已递交“十五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资金申请,“十五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将殡葬服务设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明确殡葬设施环保准入标准、布局要求、污染治理目标。
(三)对殡仪馆运营过程环境监管缺失。未对殡仪馆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管。未要求汝州市殡仪馆对废气及污染物进行定期监测并报送监测报告,对馆内至今仍有一台平板火化炉未进行环保改造的情况不掌握。未指导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定期组织演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全市殡仪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已经将殡仪馆纳入生态环境日常监管对象。二是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在企事业单位有环评批复的前提下,督促指导殡仪馆编制汝州市殡葬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四)未开展殡葬领域日常监督检查与执法。2019年以来未建立殡葬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制度,未对殡葬服务机构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过规范巡查检查。未配合民政、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殡葬领域生态违规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前,对米庙镇龙凤山人文纪念园和骑岭乡玉皇山人文纪念园的公益性公墓占用自然保护地问题情况不掌握。
整改情况:一是与属地政府对全市的涉殡葬公墓建设项目进行日常巡查。二是民政局联合8部门制定印发《2025年度全市殡葬领域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后续将联合开展殡葬领域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殡葬领域违法行为。三是执法人员网格化现场开展执法检查,米庙镇、纸坊镇龙凤山人文纪念园和骑岭乡玉皇山人文纪念园整改后未变化。
(五)信息公开和信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定期向社会公开殡葬服务机构环境监管信息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未建立殡葬服务机构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殡葬行业涉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按照行政处罚法流程依法依规办案,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二是指导具有排污许可证的殡葬项目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系统。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