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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处(副科级)
负责指导、检查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以及警衔的日常管理、干警的教育培训、立功创模活动、公安宣传工作;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公安干部;按照现役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武警、消防部门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等。
(二)办公室
负责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起草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工作措施、会议材料等重要文件;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负责调研、机要、史志编纂、打字文印;负责市局机关文书、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定、分类、整理、装订和保管使用等工作。
(三)行管科
负责局机关经费的收支使用和国有资产的管理、申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以及其他专项拨款;制定全市公安装备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枪支弹药、公安车辆、被装的计划、发放,分配装备物资,管理承办公安车辆牌号换发手续;负责全局的基建规划、施工和房地产管理;指导全局的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市公安系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和监督。
(四)出入境管理科
对持有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我市公民出入境及外国居留、旅行等工作的管理,协助管理加入或退出中国国籍的有关工作。
(五)户政科
研究、制定有关户籍管理的规定和制度,指导和参与户籍和居民身份证、边防证和暂住人口、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口信息系统数据的更新、维护、运行、照片录入扫描及人口的基础信息的查询;负责办理迁入、迁出市区人口的审批和全市人口统计工作。
(六)机要通信科
承办文电报收发运转和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工作,管理和维护全市公安有线、无线网络,保障全市公安信息正常运转。
(七)控告申诉科
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的信访工作和重大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
(八)行政审批服务科
(三定方案中未写具体职责)
(九)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
负责治安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预防违法犯罪、基层矛盾化解、搞好社区和中心村的治安防范等工作。
(十)审计室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及派出所机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及派出所机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的审计监督;监督管理全局公安业务费、公安特费等涉密经费以及下拨专项经费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财务科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对局属各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其他财务工作。
(十二)法制大队(副科级)
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的规划工作;审核起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办理全市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公安机关承办案件引起的赔偿等工作;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察工作;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管教工作。
(十三)督察大队
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进行督察;负责警容风纪的管理、督促检查工作。
二、实战单位
(一)110指挥中心(副科级)
协助领导进行统一协调指挥,受理“110”报警、救助,指挥调动各警种做好先期处置工作;负责公安科技研究与重大案件、重大事故处置及救援,暴力犯罪分子的追捕堵截工作。
(二)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
组织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工作和刑事侦查技术建设;掌握研究全市刑事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破暴力恐怖案件和其他重特大刑事案件;办理案件预审和移诉工作;掌握毒品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三)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
掌握和研究全市社会治安动向,指导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的规定;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 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的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森林警察大队(正科级)
贯彻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部署的统一行动和专项任务;负责本市内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查处由林业主管部门授权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
(五)巡逻警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市巡逻业务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先期处置突发性事件、灾害事 故、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群众上访及对暴力犯罪的追捕、堵 截工作;受理和处置公民的报警;负责我市重要活动的安全警卫,做好重要会议、大型集会、重大节日及在市区举办的平顶山市级以上体育比赛等安全警卫工作。
(六)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
组织实施全市城乡交通管理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维护交通 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负责全市车辆安 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工作;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规费 管理和器材装备的计划、分配工作;负责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七)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在信息网络领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服务市委、市政府,服务公安中心工作,维护网上公共秩序,保障信息网络安全;承担网络安全监管、网络犯罪打击、网络情报侦察、网络舆情管控、互联网技术手段管理等工作任务,承担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专门任务。
(八)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办理重大经济案件。
(九)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社会政治动态,研究拟定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 对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案件、事件的处置工作;依法打击非 法组织、境外反动势力的渗透活动;加强秘密力量建设,指导隐 蔽工作。
(十)禁毒大队
广泛收集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信息情报,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订预防、打击措施;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禁毒宣传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反恐怖工作大队
综合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情况,掌握恐怖活动的特点、动向;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反恐怖工作预案,推动反恐怖斗争群众性基础防范工作和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查、调查和依法打击工作;组织、协调和推动反恐怖斗争技术手段和研究开发工作。
(十二)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保护全市矿产资源,依法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超范围、超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各类犯罪行为;及时接受群众举报涉及矿产资源犯罪的案件;依法受理地矿部门移交的涉及矿产资源犯罪的案件;对重点矿区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检查、巡查等。
(十三)看守所
负责看押市司法机关依法刑拘、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政策。
(十四)治安拘留所
负责全市被行政拘留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十五)看护管理大队
负责指导看护人员招聘,管理看护队伍,组织教育训练,调度看护力量等;负责留置对象和“走读式”谈话看护任务。
三、派出机构
(一)城区分局
(二)临汝镇派出所
(三)庙下派出所
(四)温泉派出所
(五)寄料派出所
(六)杨楼派出所
(七)陵头派出所
(八)夏店派出所
(九)骑岭派出所
(十)尚庄派出所
(十一)焦村派出所
(十二)纸坊派出所
(十三)大峪派出所
(十四)王寨派出所
(十五)蟒川派出所
(十六)小屯派出所
(十七)汝南派出所
(十八)煤山派出所
(十九)风穴路派出所
(二十)钟楼派出所
(二十一)洗耳河派出所
(二十二)紫云路派出所(筹备)
(二十三)朝川派出所
(二十四)水利派出所
(二十五)汽车站派出所
(二十六)梨园派出所
四、事业单位
汝州市公安装备保障中心(汝州市见义勇为服务中心)
承担市公安局经费的预算、分配、使用、监督和管理,以及装备配备、被装申报发放、车辆管理、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等;负责制定我市县级以下表彰奖勋的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办法;指导受理、确认我市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行为的评定、褒奖、抚恤;同时承担汝州市见义勇为协会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