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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zsrmzf-00000-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8-08
  •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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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财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汝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8-08 浏览次数: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岀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政策措施。

(二)起草全市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规章制度。

(三)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审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完善市、乡(镇)级政府之间事权、支出责任、财政收入划分方案的建议,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六)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负责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认定审核;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支出标准。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岀,研究提岀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服务业发展、商业流通旅游、粮食等支岀,研究提岀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商业流通、旅游、粮食、物资、供销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及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标准提高申报。

(十二)起草全市地方性税收制度规划,与汝州市税务局共同上报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审核。牵头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

(十三)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四)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全市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公物拍卖。

(十五)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落实地方政策性保险有关政策。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对地方金融类企业资产、财务的监管职责。

(十六)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拟订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相关风险预警机制。

(十七)监督检査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冋题,提岀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注册会计师会员证发放审核,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十八)税政管理职责分工。汝州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起草税收规范性文件及具体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汝州市税务局具体起草税收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文件由汝州市财政局组织审议后与汝州市税务局共同上报或下发;汝州市税务局负责对税收规范性文件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汝州市财政局备案。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职责分工。中共汝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人员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同意后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调任、政策性安置、工资核定、社会保障手续。汝州市财政局凭入减编通知单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录用、聘用(任)、调配、调任手续办理经费核拨、工资统发等手续。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合力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站式办公和限时办结制,不得自行设置其他前置审批程序。

2.市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职责分工。汝州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汝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承担市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3.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汝州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汝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汝州市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按规定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和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拟订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规划、建设、分配工作;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有关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地产处置提出初审意见,报汝州市财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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