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rzsrmzf-00000-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8-10
  • 主题分类
  • 内设机构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8-10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机关党组织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督办的各项工作进行督查、收集和反馈;负责重点工作调研和督查督办;负责对局系统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负责机关公务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干部、职工考核、人事任免、奖惩、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和党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考试、聘任、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原退伍军人安置、人才和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各类干部报表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手续的办理;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工伤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局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送达;负责局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执法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制审核;对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性收费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二)计划财务科。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办理有关项目立项和报批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建设工程报建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审查工作;组织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收支预算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会计、资金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房地产管理科。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指导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监管;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市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初审和三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核定审批;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参与住房建设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协调开发企业的交流与合作;负责企业的培训和科技进步及房地产业协会的管理工作;负责开发行业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四)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科。负责规范全市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拟定全市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开展城市设计、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指导建筑设计创作;拟定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有关制度、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专项审查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准的推广和应用,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拟订全市工程造价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按法定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和规定的程序招标;监督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按规定要求编制;监督依法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监督资格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推荐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等评审活动;监督招标全过程按规定要求备案;依法实施对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建筑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站)。综合指导规范全市建筑业,拟订全市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和建筑业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核准审批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负责建筑业企业的指导监督、类别划分及全市 建筑行业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我市建筑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监理企业的建筑市场行为监管工作;培育建筑劳务等生产要素市场;负责审查、发放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作;综合指导工程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建设工程防雷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法对市区内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竣工备案;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职能,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和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动态。

(七)公用事业科。负责规范城市供水、排水,城市污水收集、处理、中水回用及污水处理费征管,城镇燃气、城市供暖等 公用行业市场秩序和建设、管理、维护及安全生产与运营的监督、 检查工作;监督、协调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负责城市防洪、防涝工作;参与市政公用行业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贯彻国家、省燃气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定燃气行业服务标准和职业岗位规范,做好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年度动态考核及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燃气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稽查,依法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及设置经营网点的项目审查和燃气行业供气质量、服 务质量及价格监督检查。贯彻实施《城市照明管理规定》;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工作;制订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  建设和改造计划;指导实施推广城市道路照明的新技术、新工艺, 节约能源,提高道路照明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负责城区供水主管道、供水主阀门、消防栓等供水设施的维修维护、管理和老旧管 网改造和城市供水及二次供水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承担我市城区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居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服务性用水户的正常用水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会同物价部门调整城市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及城镇燃气等公用事业产品服务价格;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制订与实施;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依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种管线、 杆线等设施许可和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工作;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批,并对因工程 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负责城镇管道燃气、瓶装燃气储配灌装、汽车加气企业及瓶装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及城镇燃气设施改动许可审批,并对燃气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负责停止供水(气)、改(迁、拆)公共供水及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负责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项目行业审查工作。

(八)城市建设科。研究制定我市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政策、相关规定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指导全市城市综合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拟订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质量评价体系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承担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绿线、 “绿色图章”等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园林城市、园林单位(小区)、园林乡镇的创建。监督执行全市城市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等行业技术标准;统筹协调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制定汝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施工图进行审查,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年度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专项考核,参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九)村镇建设科。贯彻执行村镇建设政策;指导村庄建设;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行业脱贫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及人居生活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村镇人居环境垃圾、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村镇迁建、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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