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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zszfbgs-00000-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8-16
  • 主题分类
  •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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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对象

汝州市畜牧局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汝州市畜牧局 发布时间: 2022-08-16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负责宣传、文秘、信息、统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负责重大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财务预算和预算工作,负责行业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人事老干部股。负责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及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管理及人才的引进与推荐工作;负责畜牧兽医专业资格的评定申报、职业技术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畜牧股。指导全市畜牧业发展;负责畜牧业发展有关规划实施工作;参与扶持全市畜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并组织落实;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和产业化发展;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污染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和行业统计工作。

 

(四)医政药政股。承担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兽药发展规划;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兽药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和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负责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兽药广告审查及新兽药临床试验等审批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五)防疫检疫股。负责拟定动物防疫、检疫有关地方性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开始动物防疫工作;承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与管理工作。

 

(六)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有关腿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研究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预案、应急处置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市级重大疫情应急指挥平台运行和管理工作;组织市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负责应急储备资金和物资管理及调度工作;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伍和技术专家组建设管理;承担市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纪检监察室。负责协助局党组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受理局属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间距、恐高和申诉,并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指导、监察、检查、考核局属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部署、检查和考核。

 

(八)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实施动物检疫监督、屠宰检疫和畜产品市场监督管理;负责防疫条件审核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兽医管理条例》、《农业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使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检疫监督管理执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饲料、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执法。

 

(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动物疫病防治、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检测化验和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疫情处置与评估、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全市动物防疫员管理工作、承担动物病原微生物是央视安全管理工作。

 

(十)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畜牧技术推广、畜牧业资源调查、饲草饲料资源普查、人工种草、秸秆利用、配合饲料等技术的研究推广及开发应用工作拟定畜禽改良规划、组织开展畜禽遗传资源登记、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畜禽新品种培育和推广工作;负责种蓄禽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心。负责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畜牧、兽医、饲料的标准化工作,负责兽医、饲料、生物制品日常监管,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十二)畜禽屠宰监管大队。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畜禽屠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技术标准,承担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的设置规划,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整顿规范畜禽定点屠宰场(厂、点)的屠宰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违法违规行为,未经定点私屠乱宰、制售注水肉以及畜禽屠宰经营活动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违法畜禽屠宰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及时依法处理;负责指导畜禽屠宰行业组织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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