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一)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特困人员的供养及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撒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工作,负责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六)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婚姻登记责任,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殡葬管理监督责任,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新建、扩建经营性公墓审核;负责新建、扩建殡仪馆审批。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老年人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市儿童收养登记责任;负责华侨及港、澳、台居民收养子女登记管理;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十)监督、指导全市民政行业服务机构的安全工作,督促民政行业服务机构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汝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汝州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汝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汝州市民政局会同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汝州市行政区划图。

(一)办公室(机关党组织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财务、人事、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民间组织管理科。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政策并负责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的民间组织,负责民间组织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牵头建立民间组织管理协调机制。

(三)社会救助科(老龄工作科)。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中央、省和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参与拟定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组织拟定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社会服务科。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落实福利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的管理监督工作,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拟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负责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儿童收养登记管理;负责华侨及港、澳、台居民收养子女登记管理;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专项行政社会事务管理科。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全市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承担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协调市际、县(市、区)际跨区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工作,负责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汝州市朝阳中路65号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春秋)3:00-6:00(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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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