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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含社会组织)招用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毕业生,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在职称评定、项目申请、荣誉申报时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档次,放宽职称评审条件。
高校毕业生还可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可享受考研加分、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政策,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参加创业培训,申请获得培训补贴;可得到资金支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还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可在公共创业服务机构享受创业服务,获得咨询辅导、政策落实、融资服务等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还会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
此外,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可申请获得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