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89.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在上级组织的法治(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成绩优秀。
90.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安排和年度报告制度,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