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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58号)要求,我市在此次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中拟认定3个新增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0日止。
公告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可向汝州市地质矿产保护发展中心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375-6862525
联系单位:汝州市地质矿产保护发展中心生态修复股
附件:汝州市新增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认定结果明细表
2026年11月2日
汝州市新增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认定结果明细表.docx